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
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监理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56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荣昌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本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重庆荣昌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PPP项目起于清江镇接潼荣高速公路设清江枢纽互通,经清升镇南侧设古佛山开放式服务区,经唐家湾,上跨广双铁路,经双河街道北侧设双河互通,经直升镇南侧设直升互通,止于峰高街道西侧接G85成渝高速公路设峰高枢纽互通,全长23.659公里,桥梁占比10.57%。
主要工程规模:全线设置大中桥16座(最长桥梁达到400米),设置互通式立交4座,其中枢纽互通2处(清江枢纽互通、峰高枢纽互通),一般互通2处(双河互通、直升互通),设置古佛山开放式服务区1处,涵洞、通道127道(含互通),天桥19座;全线养护工区1处(与直升互通收费站管理用房合建),匝道收费站3处,路段管理分中心1处。
技术标准: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6.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 本次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约:1879.64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工程PPP项目施工监理,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RCJL),负责全线范围内公路主体工程监理(含中心兼监理试验室)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含开放式服务区)工作。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中标人负责组建荣昌区环线高速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1个监理组)以及招标项目的中心兼监理试验室(若投标人不具备试验检测资质的须委托具有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资质作为母体并授权组建工地临时实验室开展试验检测抽检工作),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监理 标段 | 桩号 | 里程(km) | 估算建安费 (亿元) | 主要工程内容 | 监理服务期 |
RCJL | K0+000-K23+659 | 23.659 | 20.12 | 对应桩号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含临建工程、路基、桥涵、隧道、环保、水保及附属工程、试验检测的施工监理。 对应桩号范围内的专项工程:含房建、绿化、交安、路面和机电工程、试验检测等的施工监理。 | 监理服务期暂定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3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算。 |
注:实际桩号、里程及估算建安费以正式施工图和批复文件为准。
2.4 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暂定6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36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1)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里程不少于15公里的高速公路监理任务(包含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四项中的任意二项及以上);
(2)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监理任务。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含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联合体共同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牵头人或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能再以独立形式、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形式参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投资建设,本项目对应的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如下:
总承包单位及施工单位 | 施工图设计单位 |
施工总承包联合体(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四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重庆荣昌南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超 | 联系人: | 邹志忠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1*****494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标签: 高速公路工程 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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