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号泊位港池清淤工程招标第58-6号招标公告
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号泊位港池清淤工程招标第58-6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1-407号泊位港池清淤工程,招标人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1-407号泊位港池清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根据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广州海事测绘中心2022年11月份对防城港渔澫港区开展水深测量工作出具的测量成果,我公司已统计本次401-407号泊位未达到设计标高的港池区域,为保证船舶靠离泊的安全,确保生产作业的稳定高效进行,现拟开展上述泊位的港池清淤施工,清淤工程量约为25.51万m3(已包含超挖工程量)。
2.2项目地点:广西防城港
2.3招标范围:对防城港渔澫港区401-407号泊位未达到设计标高的港池区域进行维护性清淤工作,经统计,本次清淤工程量约为25.51万m3(已包含超挖工程量),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 1 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招标控制价:943万元(其中401-407号泊位清淤设单项上限价:37元/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500万元类似沿海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复印件,如未提供,则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500万元类似沿海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
3.6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与(及)海岸工程或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或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2017年1月1日以来作为技术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签约合同价不少于500万元类似沿海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航道或者港池清淤、疏浚)。
(2)质量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3)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或以上。
(4)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3年或以上。
(5)财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财务工作3年或以上。
(6)测量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测量工作3年或以上;
(7)专职资料员:1人,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8)设备要求:自有或租用的施工船舶能力必须满足工期要求,实际施工投入不能低于投标承诺。
(9)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于2023年7月7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为网上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9时30分,地点在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标厅(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阳光海岸一期前广场综合楼11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在(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1号
邮编:******
联系人:彭工
电话: 077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阳光海岸一期前广场综合楼11楼
联系人:温工
电话:0770-*******
邮箱:*********@qq.com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770-*******
招标人: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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