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凤镇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集凤镇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激发广大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农村(社区)管理水平,深化德治、法治、自治,构建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依靠群众,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积分,全面推行农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促进基层社会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集凤镇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乡村振兴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党建办、社会事务办、应急办、综合执法办、财政办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成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常职干部任副组长,社长、社员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网格员等为成员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积分制管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活动开展、工作落实等相关工作。
2.组建积分记录人员队伍,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一般由“村两委”成员、网格员、社长等担任,原则上一个村民小组一个记录人员。村(社区)积分记录人员负责积分制宣传、由报、记录、初审、录入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的主体和内容
1.积分的主体是村(社区)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具体范围由各村(社区)确定。党员、村(社区)干部参与率达要到100%,1个试点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常住户70%,其他村(社区)户参与率不低于50%。村(社区)要不断拓展积分制管理覆盖面,逐步将各类对象纳入积分管理范围。
2.各村(社区)要按照村(社区)民、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四类积分主体分层分类有针对性地设置积分事项、积分标准、积分账户,建立积分项目体系。其中村(社区)民积分内容包含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无黑无恶无邪创建、奖励惩罚等五大类。在积分类别和相同项目分值大致不变前提下各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设置符合自身实际的积分管理细则。
(三)积分流程
1.积分申报。村(社区)民将自己所做的好事可通过电话、微信、积分记录人员、党群服务中心等途径申报积分,申报时要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影像证据。
2.积分审核。由各村(社区)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每月至少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对村(居)民日常积分进行审核认定。
3.公示录入。每季度将村(社区)民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记入积分账户;对积分有异议的,由领导小组对反映问题进行二次核查处理。对于村(社区)统一组织涉及积分内容的活动直接予以登记积分。
4.抽检核查。每季度由村(社区)干部、老党员、老干部等组成工作小组,对农户在人居环境、建设发展、公益美德等方面履行义务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扣分。
5.经验分享。各村(社区)至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积分分享会、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分享积分心得、讲述积分小故事,谈感受、谈经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及群团组织参与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四、结果运用
积分运用要结合实际、量力而行,以精神鼓励、政策激励等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充分调动积分对象参与积极性。村(社区)民根据积分情况随时兑换服务,各村(社区)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一般奖励范围为参与对象的10%以上,奖励之后积分不清零。
1.精神鼓励。包括各级各类评星定级、评先表彰。村(社区)在开展优秀党员、十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五好文明家庭及道德模范等各类评星表彰活动中,要与评选对象的积分紧密结合。
2.政策激励。政策激励由镇、村(社区)自行设计奖励政策,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购置购书卡、健康服务卡,免费健康体检等奖励政策,每年从积分高的个人或家庭中推荐部分人选,给予奖励。
3.物质奖励。每年对积分高的个人、家庭、党员、村(社区)工作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具体实施细则由镇指导各村(社区)制定。
五、保障机制
1.保障工作经费。积分制资金来源分为村两项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乡贤募集、社会筹集等,以村级集体经济收益金为主。镇负责对经费使用、积分兑换进行监督检查,村(社区)负责经费的具体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科学合理支配经费。
2.建立激励机制。各村(社区)要不断创新激励机制,将积分制和日常开展各项工作相挂钩,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率。“工青妇”等部门要把评星评先指标向积分靠前的党员、村(社区)民、家庭等对象倾斜,定期开展积分评选活动,文化、计生、自然资源办等相关办公室要积极配合落实各项政策,办理各类证卡。民政办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活动。
3.强化平台运用。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积分制日常运行管理,进行积分登记和统计,做好信息数据更新。村(社区)要利用空闲办公场所,建立积分超市;或依托现有的驻村(社区)超市、小卖部等,采取灵活兑换方式,设立积分兑换点。
4.强化督办考核。将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推动工作不力的要坚决严肃追责。
??????????????????????????????????????中江县集凤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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