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公开征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丘浚墓保护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关于再次公开征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丘浚墓保护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丘浚墓的整体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开展丘浚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特邀请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报名参与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丘浚墓简介
位于秀英区海秀镇水头村北,为夫妇合葬墓。墓朝北,墓园占地面积约 7000 平方米,由神道、石牌坊、谕祭碑、享殿、石五供、墓碑、墓丘等组成。神道两旁立石望柱、石虎、石羊、石马、石翁仲。墓丘外表石砌,平面为八边形,圆顶,高 6 米。底座刻八卦符号及如意、莲花等图案。墓前立一碑,额刻“皇明敕葬”,中刻“光禄大夫柱国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赠特进左柱国太傅谥文庄丘公诰封正一品夫人吴氏之墓”。三间四柱式石牌坊,额上横刻“理学名臣”。该墓在“文革”时期遭破坏,1986 年按原貌重修。
保护范围:西至丘海大道、北至规划道路、东南范围按丘浚墓的保护要求确定,面积为*****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东、西、北侧分别至各道路红线;南侧至微波通道界线。(详见附图)
二、项目成果要求: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提交保护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含规划说明、专项评估、基础资料汇编等)。
三、项目控制价:60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五、报名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 “三证合一”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3)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
(4)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
(5)报价函(附上编制预算);
(6)近三年承担的各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7)提供派驻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提供派驻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和职称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材料全部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hkwwj@126.com,邮件主题应注明:丘浚墓保护规划编制单位报名材料,邮件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证件及资质资料提供不齐全者,报名将不予接受。
六、公告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
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
八、其他
因原公告期内仅有1家单位提交报名材料,特再次公开征集。该项目资金尚未落实,待成果编制完成后将申请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对征集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由我局负责解释。待择优录取后,将予以公示。
联系人:卓仙桃 ;联系电话:********
海口市文物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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