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河西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施工河西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西施工[2023]07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河西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项目已由 天津市河西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批投〔2023〕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2331.1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331.1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6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河西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项目,建设规模为6处,对河西区2个街头绿地、2条道路和2块活动场地进行海绵化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海绵景观改造、透水铺装改造等,其中海绵景观改造面积*****平方米,透水铺装改造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2331.1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南路/梅江南排水分区内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河西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实施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规模为5处,该项目改造共涉及2个街头绿地、1条道路和2块活动场地的海绵化改造,总面积约6.1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小品、街道家具、排水工程五类,其中最大管径DN200。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1357.7533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8月12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4日16时00分。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嘉江道北大资源阅城文化中心三诚里 26 号楼 609,另须携带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报名确认单(加盖公章),注:本次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场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建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魏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嘉江道北大资源阅城文化中心三诚里 26 号楼 609
邮政编码:
****** 联系人:郭琳、邵诗婷 电话:022-
******** 传 真:022-
******** 日期:2023年07月10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丞
电话:022-
********传真:022-
********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甄芳芳 赵莹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hxqzjwjzscglk@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标签: 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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