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久敬庄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标段排水板采购任务>
丰台区久敬庄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标段排水板采购任务>
发布日期: 2023-07-10 09:30:12>
截止时间: 2023-07-14 08:17:19>
距报名结束
招 标 文 件
(排水板、土工
招 标 文 件
(排水板、土工布等采购)
招标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名称:久敬庄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工程
工程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久敬庄路
招标联系人:卢进
电 话:177*****121
招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目 录
1、企业简介
2、招标内容要求
3、报价要求
4、投标费用
5、结算及付款方式
6、开标时间及地点
7、投标须知
8、评标
9、供方确定
10、违约责任
11、安全
12、其它
工程(排水板及土工布等)邀标文件
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本着互利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合格供方内对 3 家发出招标邀标书。
1、企业简介及项目信息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北京建工集团控股的建筑企业,公司有着50多年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级,年复工面积100多万平米,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2、招标内容要求
2.1招标原则
2.1.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招标。
2.1.2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2投标方需提供资料
2.2.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2.2.2真实有效的检验证明资料
2.2.3合作承诺书(附件3)
2.3物资质量要求
2.3.1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规范。
2.3.2所供物资满足用方使用要求,严禁出现劣质物资。
2.3.3其他具体质量标准: 合格
2.4供应要求
2.4.1供方应完全满足我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的供应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送到现场,须保证对工地连续(24小时)作业的承诺书。
2.4.2对节假日不休息的承诺(工作连续)。
2.4.3进场时间按甲方要求。
2.4.4进场听从材料人员指挥,卸料到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3.1投标报价明细:(附件1)
3.2按照不同品种列出报价,具体见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3.3详见配置清单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负责。
5、结算、付款方式
5.1按双方签订合同事宜办理最终结算
5.2支付方式: 汇款 。
5.3付款方式::每月付上月挂账额度的60%,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付至80%,剩余货款甲方于结算完成一年内给予乙方付清。如遇甲方资金紧张,甲方适当延期付款的,乙方予以谅解。甲方延期付款期间不支付利息。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5 日
6.2开标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7、投标须知
7.1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原则,按时在集采平台进行投标报价。
7.2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必须根据招标方发出的标书要求编制,否则投标无效。
7.3投标资料必须加盖企业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必须有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7.4该文件技术答疑由北京建工四建公司负责。
7.8投标时间及地点
7.8.1投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4 日 14:00 前
7.8.2投标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7.8.3标书领取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7.8.4联系人:卢进
7.8.5咨询电话:177*****121
8、评标
8.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8.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确定的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不予解释落标原因。
8.3评标小组依据适宜的价格,较强的企业资信,供应能力,售后服务及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等为评估原则确定中标人。
8.4本次共发出 3 份邀标书,评标小组依据适宜的价格,较强的企业资信,供应能力,售后服务及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等为评估原则确定 1名中标人。优先考虑合理低价标,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小组人员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经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全体评标小组人员签字。
9、中标单位确定及合同签订
9.1招标方将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9.2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需方签订价供货合同,延期视为放弃。
9.3使用我方的统一合同范本(附件4)。
10、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货单位不能全面、妥善地履行合同或因供方的原因造成进度拖后或质量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等,则招标方可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供方单位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指定其他单位采购供应,由供方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11、安全
供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在施工期间如
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12、其他
供货方应亲自到施工现场察看工地的地理条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得以现场条件等为借口延期交货或要求增加费用等。
附件1
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久敬庄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 数量 | 含税单 价 | 税率 | 合计 | 备注 |
1 | 排水板 | 1600g,h30mm | 平米 | |||||
2 | 土工布 | 300g | 平米 | |||||
3 | 钢筋网片 | 4mm*150*150 | 平米 | 2000 | ||||
4 | 聚氯乙烯塑料薄膜 | 0.4mm | 平米 | |||||
5 | 聚氯乙烯塑料薄膜 | 0.1mm | 平米 | 5000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8 | ||||||||
19 | ||||||||
20 | ||||||||
总价合计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预承认。
代理人无权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函
致: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 招标全部内容。我公司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该报价任务,同意按此报价书的内容及相关法律形式与询价人形成合同关系。我公司愿意接受本报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同意此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我公司已经明确的认识到工期紧张,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到此因素,并不就此追加任何费用,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及承诺保证供货时间满足工期要求和优质售后服务。如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可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同意赔偿甲方违约金,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相关费用可直接在我公司其它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报价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报价人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4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 )
甲方: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2022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事宜订立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1.1货物的基本情况: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元)(不含税)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暂定金额 | ¥ 元 | ¥ 元 | ||||||
暂定合同总额 (价税合计) | ¥ 元 |
注:以上货物的数量以双方签订的《收料单》(附件1)为最终结算依据。
1.2暂定合同总额(价税合计):¥ 元(大写: );其中,价款:¥ 元,税额:¥ 元。
1.3本合同对应的总承包工程选择的计税方法为【 】(请选择填写:①一般计税、②简易计税),本合同乙方纳税人资格为【 】(请选择填写:①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或征收率为【 】(请选择填写:①3%、②13%),提供【 】(请选择填写: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选择填写:①需要、②不需要)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4如本合同无特殊约定,则合同价款已综合考虑货物成本、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搬运、检测、维修服务、税费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在途费用),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种因素(如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行政机关征缴等风险)造成的价格上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就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质量要求
2.1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和有关 (地方)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2.2具体标准、规范: 。
2.3甲方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责任。如甲方对货物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货物向甲方做出特殊承诺的,执行高标准。
3.包装方式及要求
3.1货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要求。
3.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3.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批对废弃物和包装物及时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工作。
3.4若存在限期使用、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货物时,乙方应附有标注警示或向甲方提供特别的书面告知书。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4.1货物验收:货物依照本合同约定运抵工程所在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会同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包装上标明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对货物进行初检;当场可以进行复检的,应对货物的外观是否符合约定、货物须具备的说明书、操作手册、保修单、合格证(进口货物应附随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检测报告等文件是否齐全等进行检验,如当场无法进行复检,双方可约定于初检合格之日起3日内,共同对货物进行复检。
4.2安装货物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经复检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在甲方指定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并书面提示甲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现场监理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如相关货物由甲方自行安装调试,则在甲方安装调试并经过现场监理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4.3在任何环节,甲方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乙方认可甲方检测行为及检测结果。如检验合格,甲方负担检验费用;若检验不合格,乙方负担检验费用,且乙方按“12.2”承担违约责任。
4.4货物验收应当使用甲方提供的《收料单》(附件1),该收料单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后方能视为有效,若授权代表发生变更,双方需以书面方式通知,未经授权人员签字,不作为对货物质量、数量的确认。收料单为双方作为验收记录的唯一凭证。
4.5甲方授权签字人员: ,身份证号: ;乙方授权签字人员: ,身份证号: 。
4.6进口货物,乙方须提供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运输及费用承担: 。
6.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与调试: 。
7.交付货物方式、地点、时间
7.1交付地点: 。
7.2交付时间: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3货物交付时须码放整齐,并将其附件、随物(如有)一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7.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若在运输、装货、卸货、码放等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5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8.货物使用过程中必备品、配件、工具、设备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8.1乙方应保证货物使用过程中相关的配件、工具、设备等,能达到货物正常安装及使用的要求。本合同中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配件等均为无偿提供。
8.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供应相应的使用设备、配件等保证甲方的正常生产。
9.维修服务
9.1维修服务期限:自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货物所用工程质保期届满之日结束。
9.2乙方应按照下列标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的维修服务,乙方指定 为维修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为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时起24个小时之内到达甲方指定的维修现场,并应当于到达维修现场之时起24个小时之内完成维修(包括零部件/货物更换)。
9.3乙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相关维修工作,乙方承担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总价为准)及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
元/每日的违约金。
10.合同结算
10.1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始供货,双方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每月 日至 日进行对账,对账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当月《收料单》原件。
10.2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后,须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资料由甲方项目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甲方项目部上报甲方经济综合管理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工程材料结算单》。《工程材料结算单》确定的结算金额为甲、乙之间最终结算金额,也是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依据。最终结算金额已包含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此后双方不再有任何异议,且不再就此结算金额以外的费用进行主张。工程结算时,本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未到期的,最终结算金额未包括缺陷责任期发生的费用。
10.3若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结算,并确定结算价格,乙方无条件接受。
11.付款方式
11.1付款方式: 。
11.2 质保金为结算款的 %,自双方办理结算之日起算,质保期 年,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
11.3依据甲方认可的金额,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不能以甲方未全额付款为由拒绝开票;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自行承担费用。
11.4如乙方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处于“吊销”、“注销”、“破产”等异常经营状态,或因乙方无法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付款行为不构成违约。
11.5在本工程建设单位已支付甲方本合同项下相应款项(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款项;建设单位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导致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支付本合同相应款项、违约责任及赔偿,除非乙方能够证明建设单位已将有关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
11.6甲方有权单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或抵扣合同款项:
(1)使用自身或第三方作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合同款项;
(2)使用保理、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3)使用自身或第三方的动产及不动产进行抵扣合同款项。
乙方对上述支付或抵扣合同款项约定无异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甲方为汇票背书人,乙方放弃对甲方的票据追索权。
12.违约责任
12.1乙方未按本合同或甲方的要求在交货期限内交货的(包括未按约交付货物或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货物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12.2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经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货款,并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12.3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转让合同权利及义务的,无论乙方以任何形式通知甲方,均不对甲方产生转让效力;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12.4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甲方不能抵扣或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其所受经济损失。
12.5因双方提供本方账户、送达等信息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2.6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2.7乙方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对货物提出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物权、知识产权等),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12.8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订金或押金,因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双倍返还预付款、订金或押金;若甲方超付合同款,乙方应及时返还,否则每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利息。
12.9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承诺在双方结算前不会对甲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5%作为违约金。若发生诉讼,乙方自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调查费等。若乙方依据人民法院发出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案款,则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税金税率及发票形式向甲方开具发票,未能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发票的,在支付案款时应扣除相应的税金(案款未包括税金的除外)。
12.10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应以应付价款为基数,按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平均数为标准乘以应付价款天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利息)。
12.11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违约金和利息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未付款的1%。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13.2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
13.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 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14.合同通知送达和变更、解除条款
14.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条款“14.3”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14.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投邮次日视为送达。因乙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乙方或乙方接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本合同所有通知、文件、资料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视为已送达。
14.3送达:甲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1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4.1乙方累计逾期20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的;
14.4.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
14.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14.4.4因不可抗力、乙方违法行为、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5.知识产权
15.1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5.2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15.3 除合同条款约定外,双方当事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5.4乙方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对施工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提出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知识产权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引起的知识产权案导致甲方或建设单位被判决或裁决承担责任且甲方(或建设单位)支付了第三方相应款项,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6.保密与合规
16.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业务、技术方面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上述信息、资料,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许可使用。
16.2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不再执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持有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电脑程序或设备控制程序及密码,并保证在乙方停止执行工程后的任何时间都不使用、利用、告知他人任何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电脑程序或设备控制程序及密码。如因乙方未严格执行上述保密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或潜在损失,乙方均应负责全部赔偿。
16.3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
16.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结算书等相关的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对甲方有法律效力。
17.2若乙方须根据本合同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在应付的合同价款或其他合同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17.3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7.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9.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收 料 单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供货单位 | 车号 |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实收数量 | 大写数量 | 单价 | 备注 |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送货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
附:《致分包分供方风险提示书》
致:合作单位 (乙方单位名称)
为最大限度体现双方交易的诚实信用,防范不必要的经济风险发生,我司特向贵司作如下风险明示:
1. 我司所有合同的签订以及变更、结算确认的唯一生效印章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印章样式同贵、我两方合同签字盖章页中我方印章),我司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商务经理等项目所有人员的签字,以及我司分支机构印章、项目经理部印章、工程技术资料章等任何其他形式的印章,均对双方不发生效力。
2. 我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均为加盖有我司生效印章的纸质书面合同,除此之外的任何人员之间的口头协议、短信、微信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约定,均对双方不发生合同效力。
3. 我司本合同履行现场指定的收货人为:【 】。贵司的结算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交至我司项目部商务部门,由项目部商务经理【 】(姓名)和【 】(姓名)共同签字接收方为收到该结算申请文件,我司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我司收到该结算文件的依据。
4. 我司项目部收货人及我司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在签认单、收货单、送货单、进出场单等签署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违约金(或罚金)、利息支付、付款承诺、权利转让、豁免、管辖等任何表述均无效。
5. 本风险提示书作为合同附件。
本风险提示书作为双方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所签【 】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上述1—4项内容不符情况而引发的争议,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示。
甲方:(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我司 (乙方单位名称)已收到并仔细阅读以上风险提示书,对于风险提示书中所表述的内容均已了解与确认,不存在任何理解歧义。我司确认,与贵公司之间的合同将严格履行,若出现风险提示书中所反映的有关情形,由我司自行承担有关的经济损失风险,如因此导致贵司损失的,由我司全部承担。
合作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布等采购)
招标单位: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工程名称:久敬庄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工程
工程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久敬庄路
招标联系人:卢进
电 话:177*****121
招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
目 录
1、企业简介
2、招标内容要求
3、报价要求
4、投标费用
5、结算及付款方式
6、开标时间及地点
7、投标须知
8、评标
9、供方确定
10、违约责任
11、安全
12、其它
工程(排水板及土工布等)邀标文件
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本着互利平等竞争的原则,在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合格供方内对 3 家发出招标邀标书。
1、企业简介及项目信息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北京建工集团控股的建筑企业,公司有着50多年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级,年复工面积100多万平米,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2、招标内容要求
2.1招标原则
2.1.1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招标。
2.1.2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2投标方需提供资料
2.2.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2.2.2真实有效的检验证明资料
2.2.3合作承诺书(附件3)
2.3物资质量要求
2.3.1物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规范。
2.3.2所供物资满足用方使用要求,严禁出现劣质物资。
2.3.3其他具体质量标准: 合格
2.4供应要求
2.4.1供方应完全满足我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的供应计划要求,保质、保量并及时送到现场,须保证对工地连续(24小时)作业的承诺书。
2.4.2对节假日不休息的承诺(工作连续)。
2.4.3进场时间按甲方要求。
2.4.4进场听从材料人员指挥,卸料到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3.1投标报价明细:(附件1)
3.2按照不同品种列出报价,具体见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3.3详见配置清单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负责。
5、结算、付款方式
5.1按双方签订合同事宜办理最终结算
5.2支付方式: 汇款 。
5.3付款方式::每月付上月挂账额度的60%,甲乙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付至80%,剩余货款甲方于结算完成一年内给予乙方付清。如遇甲方资金紧张,甲方适当延期付款的,乙方予以谅解。甲方延期付款期间不支付利息。支付货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5 日
6.2开标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7、投标须知
7.1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原则,按时在集采平台进行投标报价。
7.2投标单位的投标书必须根据招标方发出的标书要求编制,否则投标无效。
7.3投标资料必须加盖企业章,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方为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必须有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
7.4该文件技术答疑由北京建工四建公司负责。
7.8投标时间及地点
7.8.1投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14 日 14:00 前
7.8.2投标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7.8.3标书领取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jc.bcegc.com。
7.8.4联系人:卢进
7.8.5咨询电话:177*****121
8、评标
8.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8.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确定的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不予解释落标原因。
8.3评标小组依据适宜的价格,较强的企业资信,供应能力,售后服务及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等为评估原则确定中标人。
8.4本次共发出 3 份邀标书,评标小组依据适宜的价格,较强的企业资信,供应能力,售后服务及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等为评估原则确定 1名中标人。优先考虑合理低价标,但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各类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标小组人员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经小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全体评标小组人员签字。
9、中标单位确定及合同签订
9.1招标方将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9.2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需方签订价供货合同,延期视为放弃。
9.3使用我方的统一合同范本(附件4)。
10、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货单位不能全面、妥善地履行合同或因供方的原因造成进度拖后或质量达不到招标方要求等,则招标方可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供方单位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指定其他单位采购供应,由供方承担对方的一切损失。
11、安全
供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在施工期间如
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12、其他
供货方应亲自到施工现场察看工地的地理条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得以现场条件等为借口延期交货或要求增加费用等。
附件1
投标报价表
工程名称:久敬庄路南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二标段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 数量 | 含税单 价 | 税率 | 合计 | 备注 |
1 | 排水板 | 1600g,h30mm | 平米 | |||||
2 | 土工布 | 300g | 平米 | |||||
3 | 钢筋网片 | 4mm*150*150 | 平米 | 2000 | ||||
4 | 聚氯乙烯塑料薄膜 | 0.4mm | 平米 | |||||
5 | 聚氯乙烯塑料薄膜 | 0.1mm | 平米 | 5000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8 | ||||||||
19 | ||||||||
20 | ||||||||
总价合计 |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 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预承认。
代理人无权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承 诺 函
致:
我方已认真阅读并熟悉 招标全部内容。我公司认为有资格和能力承担该报价任务,同意按此报价书的内容及相关法律形式与询价人形成合同关系。我公司愿意接受本报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同意此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我公司已经明确的认识到工期紧张,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到此因素,并不就此追加任何费用,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及承诺保证供货时间满足工期要求和优质售后服务。如不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可视为我公司违约,我公司同意赔偿甲方违约金,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相关费用可直接在我公司其它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报价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
报价人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附件4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 )
甲方: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2022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采购乙方 事宜订立此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货物的基本情况及价款
1.1货物的基本情况: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单价(元)(不含税)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暂定金额 | ¥ 元 | ¥ 元 | ||||||
暂定合同总额 (价税合计) | ¥ 元 |
注:以上货物的数量以双方签订的《收料单》(附件1)为最终结算依据。
1.2暂定合同总额(价税合计):¥ 元(大写: );其中,价款:¥ 元,税额:¥ 元。
1.3本合同对应的总承包工程选择的计税方法为【 】(请选择填写:①一般计税、②简易计税),本合同乙方纳税人资格为【 】(请选择填写:①一般纳税人、②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或征收率为【 】(请选择填写:①3%、②13%),提供【 】(请选择填写:①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选择填写:①需要、②不需要)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4如本合同无特殊约定,则合同价款已综合考虑货物成本、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搬运、检测、维修服务、税费等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在途费用),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种因素(如市场价格、政策性调整、行政机关征缴等风险)造成的价格上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就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质量要求
2.1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和有关 (地方)标准,符合甲方要求。
2.2具体标准、规范: 。
2.3甲方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责任。如甲方对货物有特殊要求或乙方就货物向甲方做出特殊承诺的,执行高标准。
3.包装方式及要求
3.1货物的包装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要求。
3.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乙方在货物生产、运输、卸车等环节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要求。
3.3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分批对废弃物和包装物及时进行回收,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此方面工作。
3.4若存在限期使用、使用不当容易造成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以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货物时,乙方应附有标注警示或向甲方提供特别的书面告知书。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
4.1货物验收:货物依照本合同约定运抵工程所在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会同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外包装、数量、包装上标明的名称、规格、型号等对货物进行初检;当场可以进行复检的,应对货物的外观是否符合约定、货物须具备的说明书、操作手册、保修单、合格证(进口货物应附随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检测报告等文件是否齐全等进行检验,如当场无法进行复检,双方可约定于初检合格之日起3日内,共同对货物进行复检。
4.2安装货物验收:需要安装的货物,经复检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指示,在甲方指定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并书面提示甲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现场监理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如相关货物由甲方自行安装调试,则在甲方安装调试并经过现场监理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视为货物验收合格。
4.3在任何环节,甲方有权单方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乙方认可甲方检测行为及检测结果。如检验合格,甲方负担检验费用;若检验不合格,乙方负担检验费用,且乙方按“12.2”承担违约责任。
4.4货物验收应当使用甲方提供的《收料单》(附件1),该收料单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后方能视为有效,若授权代表发生变更,双方需以书面方式通知,未经授权人员签字,不作为对货物质量、数量的确认。收料单为双方作为验收记录的唯一凭证。
4.5甲方授权签字人员: ,身份证号: ;乙方授权签字人员: ,身份证号: 。
4.6进口货物,乙方须提供商检证明及进口许可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运输及费用承担: 。
6.成套设备材料的安装与调试: 。
7.交付货物方式、地点、时间
7.1交付地点: 。
7.2交付时间: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7.3货物交付时须码放整齐,并将其附件、随物(如有)一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7.4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若在运输、装货、卸货、码放等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5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8.货物使用过程中必备品、配件、工具、设备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8.1乙方应保证货物使用过程中相关的配件、工具、设备等,能达到货物正常安装及使用的要求。本合同中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设备、配件等均为无偿提供。
8.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供应相应的使用设备、配件等保证甲方的正常生产。
9.维修服务
9.1维修服务期限:自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货物所用工程质保期届满之日结束。
9.2乙方应按照下列标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的维修服务,乙方指定 为维修服务联系人,联系方式为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时起24个小时之内到达甲方指定的维修现场,并应当于到达维修现场之时起24个小时之内完成维修(包括零部件/货物更换)。
9.3乙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相关维修工作,乙方承担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总价为准)及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
元/每日的违约金。
10.合同结算
10.1乙方按甲方要求开始供货,双方以现场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每月 日至 日进行对账,对账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当月《收料单》原件。
10.2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内容后,须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资料由甲方项目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甲方项目部上报甲方经济综合管理部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工程材料结算单》。《工程材料结算单》确定的结算金额为甲、乙之间最终结算金额,也是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依据。最终结算金额已包含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此后双方不再有任何异议,且不再就此结算金额以外的费用进行主张。工程结算时,本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未到期的,最终结算金额未包括缺陷责任期发生的费用。
10.3若乙方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上报结算资料,或结算资料不符合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现有资料,单方面进行结算,并确定结算价格,乙方无条件接受。
11.付款方式
11.1付款方式: 。
11.2 质保金为结算款的 %,自双方办理结算之日起算,质保期 年,质保期满后 个月内无息返还质保金。
11.3依据甲方认可的金额,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等),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不能以甲方未全额付款为由拒绝开票;乙方重新开具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自行承担费用。
11.4如乙方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处于“吊销”、“注销”、“破产”等异常经营状态,或因乙方无法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付款行为不构成违约。
11.5在本工程建设单位已支付甲方本合同项下相应款项(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款项;建设单位未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导致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支付本合同相应款项、违约责任及赔偿,除非乙方能够证明建设单位已将有关款项足额支付给甲方。
11.6甲方有权单方选择如下方式支付或抵扣合同款项:
(1)使用自身或第三方作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合同款项;
(2)使用保理、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3)使用自身或第三方的动产及不动产进行抵扣合同款项。
乙方对上述支付或抵扣合同款项约定无异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若甲方为汇票背书人,乙方放弃对甲方的票据追索权。
12.违约责任
12.1乙方未按本合同或甲方的要求在交货期限内交货的(包括未按约交付货物或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货物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误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12.2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经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收货款,并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12.3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擅自转让合同权利及义务的,无论乙方以任何形式通知甲方,均不对甲方产生转让效力;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12.4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甲方不能抵扣或甲方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其所受经济损失。
12.5因双方提供本方账户、送达等信息错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2.6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并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2.7乙方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对货物提出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物权、知识产权等),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12.8若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订金或押金,因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双倍返还预付款、订金或押金;若甲方超付合同款,乙方应及时返还,否则每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2倍为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利息。
12.9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并承诺在双方结算前不会对甲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额5%作为违约金。若发生诉讼,乙方自愿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调查费等。若乙方依据人民法院发出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案款,则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税金税率及发票形式向甲方开具发票,未能开具本合同约定的发票的,在支付案款时应扣除相应的税金(案款未包括税金的除外)。
12.10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应以应付价款为基数,按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平均数为标准乘以应付价款天数,支付给乙方违约金(利息)。
12.11本合同项下甲方承担的违约金和利息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未付款的1%。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受影响一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13.2因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责任。
13.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该不可抗力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7 日内提供有关证明机关的证明文件,并由此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责任。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到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于不能履行的事由消除之日起15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非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并就此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
14.合同通知送达和变更、解除条款
14.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条款“14.3”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至迟于发生该等变化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
14.2直接送达的,对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投邮次日视为送达。因乙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甲方、乙方或乙方接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本合同所有通知、文件、资料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视为已送达。
14.3送达:甲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及邮编: ,接收人: ,联系电话: 。
1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4.4.1乙方累计逾期20日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货物的;
14.4.2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
14.4.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
14.4.4因不可抗力、乙方违法行为、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5.知识产权
15.1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5.2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15.3 除合同条款约定外,双方当事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5.4乙方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对施工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提出侵权指控(包括但不限于物权、知识产权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引起的知识产权案导致甲方或建设单位被判决或裁决承担责任且甲方(或建设单位)支付了第三方相应款项,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6.保密与合规
16.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形式和内容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业务、技术方面的信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不得为本合同目的以外使用上述信息、资料,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许可使用。
16.2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而解除、终止、不再执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持有的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电脑程序或设备控制程序及密码,并保证在乙方停止执行工程后的任何时间都不使用、利用、告知他人任何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电子文档、电脑程序或设备控制程序及密码。如因乙方未严格执行上述保密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或潜在损失,乙方均应负责全部赔偿。
16.3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
16.4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甲、乙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结算书等相关的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对甲方有法律效力。
17.2若乙方须根据本合同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均有权在应付的合同价款或其他合同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17.3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7.4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的进一步约定及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均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一切技术要求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本合同关于纠纷解决方式的约定不因合同无效、撤销及解除或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而改变。
19.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收 料 单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供货单位 | 车号 |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实收数量 | 大写数量 | 单价 | 备注 |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送货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
附:《致分包分供方风险提示书》
致:合作单位 (乙方单位名称)
为最大限度体现双方交易的诚实信用,防范不必要的经济风险发生,我司特向贵司作如下风险明示:
1. 我司所有合同的签订以及变更、结算确认的唯一生效印章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印章样式同贵、我两方合同签字盖章页中我方印章),我司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商务经理等项目所有人员的签字,以及我司分支机构印章、项目经理部印章、工程技术资料章等任何其他形式的印章,均对双方不发生效力。
2. 我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均为加盖有我司生效印章的纸质书面合同,除此之外的任何人员之间的口头协议、短信、微信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的约定,均对双方不发生合同效力。
3. 我司本合同履行现场指定的收货人为:【 】。贵司的结算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应提交至我司项目部商务部门,由项目部商务经理【 】(姓名)和【 】(姓名)共同签字接收方为收到该结算申请文件,我司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形式的签字不作为我司收到该结算文件的依据。
4. 我司项目部收货人及我司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在签认单、收货单、送货单、进出场单等签署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违约金(或罚金)、利息支付、付款承诺、权利转让、豁免、管辖等任何表述均无效。
5. 本风险提示书作为合同附件。
本风险提示书作为双方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所签【 】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上述1—4项内容不符情况而引发的争议,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示。
甲方:(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我司 (乙方单位名称)已收到并仔细阅读以上风险提示书,对于风险提示书中所表述的内容均已了解与确认,不存在任何理解歧义。我司确认,与贵公司之间的合同将严格履行,若出现风险提示书中所反映的有关情形,由我司自行承担有关的经济损失风险,如因此导致贵司损失的,由我司全部承担。
合作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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