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永吉县服务招标公告
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永吉县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永吉县服务项目采购由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资金;招标人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项目名称: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永吉县服务项目。
2.2服务项目内容(招标内容):约2476户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建设或筹集、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2.3服务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
2.5服务周期:25年
2.6服务项目采购控制价:8.8875亿元(含项目资本金及各项融资成本)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投融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超出服务项目采购控制价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由投标代理人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管理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截止,地点为: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92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宇峰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
联系人:王凯昕
招投标管理机构: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日期: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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