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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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NMXC-2023-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国牧农牧业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金雁社区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金雁社区会议室
七其他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国有资产管理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决定 2023 年 5 月起将隶属于旗人民政府的大雁镇草场
收归旗人民政府统一管理,鄂温克族自治旗国牧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
人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承租人,欢迎有投标意向,符
合条件的竞租人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第二次公开发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NMXC-2023-04
1.3 招标范围标段号 :共计 7 个标段,约 1359 亩草场。
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标段号 面积(亩) 位置 服务期 竞租底价 备注各标段竞租时间
01 302 二队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09.30-09.35
02 88 二队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09.35-09.40
03 130 二队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09.40-09.45
04 307 二队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09.45-09.50
05 252 二队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09.50-09.55
06 150 新公墓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09.55-10.00
07 130 老牛圈 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每亩 20 元/年 10.00-10.05
注:每个标段三轮报价,最后一轮价高者得,不设封顶,一次性付清 3 年租金。竞租人就近
原则参与,可以对以上单个或多个进行竞标,但兼投不兼中,按顺序竞标例如:一标段竞
标成功,则无权继续参加二标段竞标,以此类推。本次竞租工作采取一次竞标完成,不设
二次竞标,如出现草场流标情况,旗国牧公司自行市场化运营使用。2023 年 5 月 29 号参与
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牧业用地草场公开发包项目竞争性谈判中标的养殖户不得参与本
次的谈判。
1.4 租赁期:2023 年 7 月 15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 租赁地点:鄂温克旗大雁镇
2.竞租人资格要求
2.1 竞租者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不得在草场上建设建筑开垦草原挖石取土不得有其它破坏草原和随意改变草
原用途的行为按照草畜平衡的要求有序进行畜牧业生产,不得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彩钢房
木板房厂房网围栏等,不得随意破坏草场。
2.2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租赁费,
对承租草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对租赁的草场进行有效保护。
2.3 竞租者竞租成功后不得另行转租,抵押或质押他人。
2.4 竞租人员须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户籍的养畜养殖户,外来畜养殖户养殖企业不允
许参与本项目的竞租,具体以户口本户籍所在地为准,竞租人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竞租人当
页,身份证正反面,防疫本扫描件证明资料。
2.5 国家对该草场所有项目政策补贴归国有。
2.6 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即生效,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草场合法生产经营,
不对草场擅自改变用途,对租赁的草场进行有效保护,递交资料合法有效,并对其资料负责。
竞租人若提供虚假材料,招租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条文执行,取消其竞标资格。
备注:竞租人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7 月 9 日到 2023 年 7 月 13 日每天
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2 凡有意参与项目的潜在竞租人将第 2 项竞租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料的复印件扫描发至
wsx20230130163.com 或者现场报名具体地点电话咨询。资料中须具有竞租人姓名电
话及邮箱,如未填写联系方式所造成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请各竞租人按
照公告要求准备资料,请各竞租人合理的安排时间。
4.开标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开标时间:2023 年 7 月 14 日 09 点 30 分整开标地点:鄂温
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大雁镇金雁社区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zbgg.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租人:鄂温克族自治旗国牧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镇托海镇索伦欣园 2-104 号
联系人:阿木
联系电话:18697478041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电子邮箱:wsx20230130163.com
联 系 人:张女士联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国牧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温克族自治旗国牧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镇托海镇索伦欣园 2-104 号
联 系 人:阿木
电 话:1869747804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15648009799
电子邮件: wsx2023013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草场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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