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宁夏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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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传媒机构管理处 作者: 日期: 2023-07-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制作播出2支公益广告,其中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公益广告1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益广告1支。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7)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竞争性谈判资格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者,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 2023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报名,电话0951—*******

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三人以上策划制作专业人员资料(包括:职称、业绩证明材料等)。

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ZXN********@163.com。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竞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8:00。

2.竞争文件递交地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行政楼710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

3.逾期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4日15:00

地点:自治区广播电视局7楼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

八、其他说明

1.具体实施的项目明细以现场勘查和竞争性谈判人的解释为准。

2.本次谈判实行谈判人负责制,潜在谈判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文件、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谈判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谈判者异议受理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机关纪委,电话:0951-*******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电话:0951-*******

竞争者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宁夏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95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广播电视局公益广告制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制作播出2支公益广告,其中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公益广告1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公益广告1支。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7)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若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竞争性谈判资格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争者,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 2023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报名,电话0951—*******

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①企业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三人以上策划制作专业人员资料(包括:职称、业绩证明材料等)。

2.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ZXN********@163.com。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竞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8:00。

2.竞争文件递交地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行政楼710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

3.逾期不予受理。

七、竞争性谈判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4日15:00

地点:自治区广播电视局7楼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

八、其他说明

1.具体实施的项目明细以现场勘查和竞争性谈判人的解释为准。

2.本次谈判实行谈判人负责制,潜在谈判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文件、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谈判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谈判者异议受理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机关纪委,电话:0951-*******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电话:0951-*******

竞争者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宁夏广播电视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9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益广告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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