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重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14】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备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14】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分场村。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30亩,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包括代养、城市“三无”、孤儿宿舍、儿童福利中心、服务用房、娱乐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床位设计500张。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质量目标: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施工标1个标段;监理标1个标段。
2.6建设工期: 施工标段:450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五年完成不少于1个建筑总面积不小于22000平方米房屋建筑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来至少完成1个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11 月 2 日00时00分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 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乐山市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民政局
地 址: 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11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5号A座1210
邮 编: 64004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10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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