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塘镇、嶂山村省级农村土地整治(特色农业县)招标公告
坝塘镇、嶂山村省级农村土地整治(特色农业县)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元) | 备注 |
2015 年度宁乡县坝塘镇、南田坪乡省级土地整治项目(连片推进)及宁乡县菁华铺乡龙王村、嶂山村省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特色农业县) | 第一标段 | 坝塘镇早安村 | *******.66 | 连片推进 |
第二标段 | 坝塘镇早安村 | *******.58 | ||
第三标段 | 坝塘镇乐安村 | *******.15 | ||
第四标段 | 坝塘镇鸟鸣村 | *******.66 | ||
第五标段 | 坝塘镇鸟鸣村 | *******.06 | ||
第六标段 | 坝塘镇铺岭村 | *******.69 | ||
第七标段 | 坝塘镇铺岭村 | *******.63 | ||
第八标段 | 坝塘镇沿江村 | *******.05 | ||
第九标段 | 坝塘镇沿江村 | *******.40 | ||
第十标段 | 南田坪乡锡福村 | *******.50 | ||
第十一标段 | 南田坪乡锡福村 | *******.47 | ||
第十二标段 | 南田坪乡宜坪村 | *******.30 | ||
第十三标段 | 南田坪乡宜坪村 | *******.64 | ||
第十四标段 | 南田坪乡横田村 | *******.12 | ||
第十五标段 | 南田坪乡横田村 | *******.29 | ||
第十六标段 | 菁华铺乡龙王村、嶂山村 | *******.32 | 特色农业县 |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外省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满足该工程的建设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设备;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4 项目负责人须是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人员名单最新一期更新备案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和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安全员须具有相关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需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2015年8月~10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及社保官方查询网址,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账户设置了密码的,还应当提供密码;且无任何领域在建项目;
3. 5 根据 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5]15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将拟任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放入资质原件袋内。开标结束后,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上交相关部门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性投标,投标时不对应具体标段,不得重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
四、定标办法
4.1 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或等于3:1时,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采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法”; 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未达到1:1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4.2 当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与标段数量比例超过3:1时,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批次项目工程招投标时 ,被评为合格投标人的,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各标段均为(人民币)柒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顺序即为投标人的抽签顺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每投标人招标文件款人民币400元,其他资料费600元,合计人民币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星期六,地点 :宁乡县会议中心二楼二会议室(宁乡县玉潭镇二环路县行政中心西侧)。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持无商业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投标单位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九、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十、特别说明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满5天内中标人需向宁乡县土地整理中心缴纳中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签订施工合同(法人代表现场签订);如无不可抗力的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5天内未交履约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仍未进场施工的中标单位,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由中标备选人依次递补,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作违约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乡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传 真:****-********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