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监护仪的三次招标公告

心电监护仪的三次招标公告

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的三次招标公告

根据发展需要,经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现就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意邀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项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心电监护仪

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各标段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条例要求,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许可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公司在河南省内设有固定维修点,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

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投标人须带齐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进口产品:报名时需带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注册证、产品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内一级代理商直接参与投标须携带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注册证。

2、国产产品:报名时需带报名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注册证、产品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内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注册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报名企业原件,所有复印件留存备案。(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

3、提供1-3份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证明及相关资质材料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准备完整的潜在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6日17:00之前

五、报名地点:

郑州市南阳路169—10号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采供保障部办公室

六、招标文件由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采供保障部发放,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电话:189*****566188*****322157*****757

传真:0371--********

联系人:王老师薛老师李老师孙老师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015年10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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