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广告监测招标公告

青海省广告监测招标公告

为提升我省广告监管效能和水平,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对青海省广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监测范围:对省、市(州)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部分互联网站进行广告监测。

(二)监测标准:依照2023版市场监管总局《广告违法行为监测编码》标准进行监测。

(三)监测要求:

1.检测基数

(1)传统媒体:青海电视台4个电视频道、4个广播频率,各市(州)9个电视频道、7个广播频率及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共26个媒体。

(2)互联网媒体:每月120个以上的互联网监测媒体(不限定区域)。

2.监测频次:对省级和西宁市的电视、广播,实施每月每天24小时全覆盖监测;对海东等市州电视台实施每月不少于15天的抽查监测;对每月不少于120个点的随机抽取互联网媒体进行全天监测。

3.专项监测:可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突发性事件应急、社会投诉举报等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开展专项广告监测。

4.监测数据分析:建立广告监测数据分析机制,安排专人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广告发展态势和存在问题,定期提交广告监测报告(主要指: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专项报告等)。

5.提供监测数据平台:提供广告监测数据平台供购买方使用,可对广告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发布、分析、预测和参考展示等工作。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监测有效之日起1年。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供应商应具备提供省级及以上司法机关电子取证司法鉴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前5天内;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广告监测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8.2021年至今,有关广告监测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9.2021年至今,承揽的市州级及以上部门的类似监测广告业绩合同(复印件);

10.为供应商提供电子取证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须拥有省级及以上司法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许可证的鉴定范围包含电子数据相关鉴定业务(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鉴定机构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11.广告监测方案。各投标供应商按照25万元广告监测费用,制定广告监测服务方案,方案特需注明互联网广告监测媒体点数。

12.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递交

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2.投标文件份数:供应商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三份(副本可以为正本的扫描或复印件)。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只需将上述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件的方式邮寄到以下地址即可(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昆仑中路79号,收件人: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处,联系电话:0971—*******,邮编:******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公告的全部资格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六、答疑

供应商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2023年7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我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采购方、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方: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范长禄

联系电话:0971-*******

八、监督单位、举报电话

监督单位: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971-*******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标签: 广告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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