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巡察公告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7月7日起对市中心医院开展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同步开展常规巡察,时间自2023年7月7日开始,2023年8月22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履职尽责情况,查找政治偏差。重点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群众就医、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情况;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情况,是否脱离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偏离主责主业疏于管理监督等问题。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查找腐败问题。重点了解领导干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利用职权在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收受钱物或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问题;利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采购过程非法获利问题;违规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和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违规收受患者红包、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

三是聚焦能力作风,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了解在医疗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政策落实打折扣、搞变通,随意性、选择性执行政策等问题;在群众就医过程中态度粗暴、冷硬横推、故意刁难,或者推诿拖延、效率低下等问题;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

四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是否存在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等问题;违规进人和职称评定、人员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纪检部门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受理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中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关键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反映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信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址:河道街85号开封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东楼1楼;

(二)值班举报电话:185*****652

(三)接收短信手机:185*****652

(四)专用邮政信箱:开封市A070信箱;

(五)联系信箱:在市中心医院设置“市委第七巡察组联系信箱”;

(六)电子邮箱: kfswxcz5@163.com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述信访渠道自2023年7月7日开通,8月18日下午18:30关闭。

市委第七巡察组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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