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送达中心及审判法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送达中心及审判法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送达中心及审判法庭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利通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11: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世E招)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世E招)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预算金额 ¥3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坤
项目联系电话 0953-*******
采购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坤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伦格150*****374

项目概况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送达中心及审判法庭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Y-2023-政采0008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送达中心及审判法庭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SY-2023-政采0008

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送达中心及审判法庭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7元

最高限价(如有):******.27元

采购需求:审判法庭、送达中心及执行接待室矿棉板吊顶,隔断门安装,高隔格栅安装、生态板文件柜安装及改造、柜台及办公桌安装改造、暖气改造、窗帘安装、墙面油漆、烤漆形象墙制做,复合木地板铺设,法庭地台、审判桌椅及旁听排椅安装、多联式空调机组及新风系统安装等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丙级及以上。(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7 10 日至 2023 7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qq.com%E6%8A%A5%E5%90%8D%EF%BC%8C%E9%9A%8F%E5%90%8E%E6%8B%A8%E6%89%93%E7%94%B5%E8%AF%9D150*****374%E5%BC%A0%E8%96%87%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4%B8%BA%E6%8A%A5%E5%90%8D%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3%80%82" ignore="1">*********@qq.com报名,随后拨打电话150*****374,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方式:纸质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 年7月2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7月20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联系方式: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联系方式: 15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坤

电话:095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丁伦格

电话:150*****374      

代理机构: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7 1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5 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丙级及以上。(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方式: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将本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至于电子邮箱:*********@qq.com报名,随后拨打电话150*****374,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银川市金风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街688号        

联系方式:黄坤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盛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16楼            

联系方式:丁伦格150*****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坤

电 话:  095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及审判法庭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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