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分公司所需聚丙烯催化剂的独家采购公示
关于广州分公司所需聚丙烯催化剂的独家采购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物资装备部拟采购广州分公司所需聚丙烯催化剂,根据《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治理指定采购和独家采购监督管理规定》(石化股份国采购〔2023〕3号),现将该项采购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 | 16位物料编码 | 采购数量,吨 |
1 | 聚丙烯装置生产 | 聚丙烯催化剂 | 3.7 |
合计 | 3.7 |
二、独家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州分公司为满足聚丙烯装置高负荷下的长周期运行要求,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经济效益,多排产基于CS-1为主催化剂开发的高附加值专用料产品。在替代催化剂通过试用评定前拟原型采购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CS-1催化剂,以满足装置安全生产需要。该3.7吨CS-1聚丙烯催化剂已获科技部批复同意。
三、生产商、签约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商、签约商名称: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四、相关单位、人员及联系方式
1.采购决策单位:国际事业公司(物装公司)燃料与化工部 张远树 wzzhangys@sinopec.com
2.采购执行单位:国际事业公司(物装公司)招标与执行部 陆蓉 wzlur@sinopec.com
3.用户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吴伟 wuw.gzsh@sinopec.com
五、公示期及联系方式
1.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2.公示联系人:监督部(审计部)汤晓锋 wztangxf@sinopec.com
六、相关要求
1.公示期内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下方“反馈意见”栏填写意见,或向公示联系人反馈意见,如“反馈意见”栏空白且未收到其他反馈,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满后,公示发布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向公示联系人索取书面“公示结果确认书”。
2023年7月6日
标签: 需聚丙烯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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