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2023年第四期经营性商业招商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2023年第四期经营性商业招商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部分商业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商,诚邀满足招商要求的单位参与本次招商。
一、项目概况
(一)郑州机场概况及客货运规模: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是我国重要的干线机场、国家一类航空口岸,飞行区等级4F。2021年,郑州机场完成货邮吞吐量70.5万吨,稳居国内第6位、全球40强;完成旅客吞吐量1895.5万人次,位居全国第14位。2023年,郑州机场预计完成货邮吞吐量70万吨,旅客吞吐量2500万人次。
(二)T2航站楼简介:建筑面积48.6万平米,设计保障能力为年旅客吞吐量29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0万吨。T2航站楼整体建筑外形呈X型分布,由主楼和四个指廊组成。航站楼四层为出发厅,三层为候机厅(隔离区内,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指廊),二层为到达厅,一层为市区巴士售票及候车区。
(三)招商项目:本次招商2个店面,面积合计74平米。
二、招商标段设置
(一)项目简介
标段号 | 店面编号 | 面积 | 位置 | 拟招业态 | 基础条件 |
1 | T2-NE03-67 | 34㎡ | 三层东北指廊中部257登机口 | 除便利特产外的零售或餐饮业态。 | 用电量为3KW,可进行用电增容,增容后**用电量40KW,可改造上下水,所有改造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无餐饮排油烟管道。 |
2 | T2-CTO5-201 | 40㎡ | 五楼南夹层商业区西侧 | 除便利特产外的零售或餐饮业态。 | 给水管径25mm,排水管径50mm,**用电量40KW,具备排烟管道。 |
(二)招商要项
1.合同期:如响应业态为零售,则合同期为3+1年;如响应业态为餐饮,则合同期为3+2年;
2.租金计收模式:月保底租金与月营业额提成两者取高。
(三)其他说明
1.成交人自行承担电路引接及用电费用、消防审批(如有)、网络(如有)等费用,涉及用电增容、上下水引接时,设计施工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理。
2.成交人所提供的商品须满足同城同质同价要求。
三、招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响应人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至2023年7月1日,具有一年(含)以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提供相关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
2.响应人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及经营能力(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或具合法代理资格的代理商);
3.响应人如引进非自有品牌,须在磋商谈判前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书;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具有国内***以上吞吐量大中型机场运营经验的企业优先(提供相关合同);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招商(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7.如航站楼现有商家参与本次招商,不得存在法律诉讼关系及欠款记录;
8.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估法,注重响应人履约及运营实力,确定为成交人的必须自营成交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四、招商报名时所需资料
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均应提交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由招商人存档。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3、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格式自拟);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包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5、本项目安排现场查勘。响应人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查勘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放弃查勘。每个响应人*多指派2名查勘代表。查勘相关要求、集合时间与地点等详见招商文件,届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五、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1、时间:2023年7月7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共5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2、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1-941-B3室。
3、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商家须至指定地点提交购买招商文件所需资料,招商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售后不退。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
账号:252*****7613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4、联系人:禄女士
联系电话:0371-********/132*****041
六、招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商文件,届时响应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出席。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郑州机场商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民航商贸有限公司纪检处
联系电话:0371-********
标签: 第四期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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