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水厂)施工招标公告
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水厂)施工招标公告
吴忠市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水厂)施工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招字[2015]第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城市供水水质提标改造工程(第二、第三水厂)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发[2015]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发布公开招标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吴忠市第二、第三水厂内;
招标范围:对现有第二、三水厂的原水进行各2万m3/d的水质提标改造,分别在第二、三水厂各新建膜处理车间1座(泵房、加药间、值班控制室、休息室、机柜室等)、超滤生产水池,厂区工艺管道敷设;超滤、纳滤设备及安装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近三年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具有《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且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和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本工程谢绝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结束后由投标人在其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有不良行为或无证明,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3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网上报名。
报名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进宁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备案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
注:以上所需上传资料不全者,审核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3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吴忠市政务中心五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吴忠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邮编:751100邮编:750002 联系人:张昊联系人:潘明锐 电话:186*****978电话:182*****937 邮箱:邮箱:********6@qq.com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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