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来办发〔2022〕11号),我局已完成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二十一批,受理编号X2GX202*****0071)交办件的整改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来环督字******号)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举报内容

来宾市市区内仅有2家屠宰场,规划布局不合理,导致城区和兴宾区市场上相当一部分牛羊肉及迁江、石陵、平阳等乡镇市场上的猪肉,很多来自非正规屠宰场。私宰产生的污水、粪便、皮毛未按规定处置,随处放置、臭味难闻,污染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农业农村部、自治区生猪定点屠宰设置工作要求,目前兴宾区已取得“三证”(排污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屠宰点为两家,年生猪屠宰量为90万头,可满足市城区和兴宾区20个乡镇生猪屠宰供应需求。其中来宾市金民食品有限公司肉类综合加工厂已配置7部冷藏运输车,每批次配送量可达到300头,可满足当前兴宾区生猪产品屠宰供应要求和冷链配送保障,符合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规划设置的要求。

(二)经查,我市城区上市的牛肉基本上为在家自宰。羊肉上市分别来自城区4个羊的屠宰点,其中1个已停产,2个建有沼气池,污水经沼气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排污管道,粪便、皮毛等废弃物进行收集处理。1个仅建有一个沉渣池,污水排入河沟中。目前存在环境问题的屠宰点已被责令停止经营,限期整改。

(三)经查,迁江、石陵、平阳等3个乡镇农贸市场上市的猪肉、牛肉产品均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也没有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综上,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牛、羊私宰存在污水和废弃物污染环境问题,我局已对牛、羊屠宰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屠宰点已停止经营,完成污染物的处理整改工作。整改完毕。目前,来宾市金民食品有限公司正在建设牛、羊屠宰场,预计近期内可投入使用,从而解决城区牛、羊集中屠宰问题。

(二)兴宾区人民政府制订了《兴宾区市场猪肉产品保障供应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市场猪肉产品保障供应工作。兴宾区已取得“三证”(排污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屠宰点为两家,年生猪屠宰量为90万头,可满足市城区和兴宾区20个乡镇生猪屠宰供应需求。其中来宾市金民食品有限公司肉类综合加工厂已配置7部冷藏运输车,每批次配送量可达到300头,可满足当前兴宾区生猪产品屠宰供应要求和冷链配送保障,符合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规划设置的要求。

(三)兴宾区人民政府已制订《兴宾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线索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实施。

(四)合山市生猪定点屠宰项目建设已完成并使用。目前可配送兴宾区迁江镇、石陵镇、平阳镇等3个乡镇的市场,保障屠宰供应问题,

(五)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截止目前,先后排查了迁江、石陵、平阳、寺山、石牙、良塘等6个镇和2个街道,排查疑似屠宰窝点17个次。检查乡镇市场主体3个,生鲜猪肉摊点615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家,依法查处销售无“两证两章一报告”猪肉销售摊点2个,扣押生鲜猪肉45.5公斤,清理小规模私宰点3个,捣毁生猪非法交易点1个。

四、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导议,造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来宾市农业农村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

来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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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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