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食堂餐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餐饮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5-10-30 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餐饮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Z2015-003号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有关规定,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委托,对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JZ2015-003号; 2.2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食堂餐饮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3服务内容:食堂餐厅运营服务 2.4 服务要求:详见见谈判文件第四章“服务项目要求”; 2.5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42.14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壹仟肆佰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本项目预算价的报价。 2.6服务期限:1年 2.7服务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服务项目内容的供应商; 3.2具有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范围,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4.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投标人应出示: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份留存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投递时间:2015年11月10日早上09:00—09:30(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投递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0日早上09:30(北京时间)。 6.2谈判地点: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1。 8、注意事项 8.1递交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各项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 8.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迟到视为放弃投标) 。 采购单位:古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李富祥 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和荣兴 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邮政编码:674199 开户名称: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丽江市古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信用社 丽江市古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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