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关于拟审批《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进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7m2,总建筑面积*****.96m2,地上计容建筑面积*****.01m2,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193.00m2(架空层),地下建筑面积4925.95m2,绿化面积*****.64m2。容积率0.82,建筑密度20.58%,绿化率31.92%。项目新建1栋初高中教学楼、1栋宿舍、1栋食堂及报告厅,并配套地下停车场、体育运动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设施等工程。项目为初高中学校,共计48个班(24班初中、24班高中)。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如下。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烟气。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并洒水降尘。施工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通过以上措施减轻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基坑涌水及雨季地表径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基坑涌水及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及水体,施工现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

《报告表》提出: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施工噪声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应严格执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弃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对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行期阶段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主要污染因子为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甲苯、油烟。

①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共设置1根实验废气排气筒。

实验室废气:主要为实验试剂挥发产生的废气。在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内各设置1套通风系统,生化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产生的实验废气经通风橱的抽排风系统抽排后经活性炭吸附,统一于本栋教学楼楼顶的1根高28m的排气筒外排。外排实验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标准,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22.90kg/h,硫酸雾≤45mg/m3、3.78kg/h,氯化氢≤100mg/m3、0.603kg/h,甲苯≤40mg/m3、7.72kg/h。(因排气筒高度未高于周边最高建筑5m,故排放速率已严格50%执行)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食堂油烟:项目配建员工食堂,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经《报告表》分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的要求。

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未被有效收集的呈无组织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mg/m3,硫酸雾≤1.2mg/m3,氯化氢≤0.2mg/m3,甲苯≤2.4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备用发电机废气:发电机房设于食堂楼下地下层,使用轻质柴油燃料,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运行时产生的燃油烟气经排烟风机抽排,然后通过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汽车尾气:项目设置地下车库,共计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30个。优化地下停车场送排风系统排风口布局,排风口设置于绿化带中。

臭气:加强化粪池、隔油池、公厕等管理,优化公厕排风口设置,远离人群密集区,污泥及时清掏;垃圾收集桶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废气得到有效处理,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运营期污水主要来源于师生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实验室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一般生活污水一同汇入化粪池,一部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A等级标准(即pH6.5~9.5,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后排入项目周边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九水质净化厂处理;需要回用的部分进入项目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校内绿化及道路广场浇洒。

废水通过以上处理措施排放后,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排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及校区广播。

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采取隔声减震措施,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结果,项目厂界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保护目标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噪声预测方法合理,噪声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运营期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及泔水、化粪池污泥,危险废物包括实验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液(包括实验废液和第一次、第二次清洗废水)、实验仪器破碎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废弃的实验药剂瓶(HW49,900-047-49)。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隔油池废油及泔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处置达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7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公示栏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纸质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第十四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Email: whst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中路66号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

邮编:******


标签: 改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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