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彭州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智能编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23-0662X)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彭州市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智能编目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人民币38万元,招标人为彭州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
指导意见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案件归档方式改革工作的通知川高发(2023138号)文件及成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民事行政案件
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民事行政案件卷宗目录及编目命名规范电子卷宗移送管
理办法的通知成中法发(202337号)要求,推进档案归档方式改革,实现无纸化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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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对彭州市人民法院档案的新增工作内容进行服务外包。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采购人
约7100件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电子卷宗智能编目工作案件纸质材料集中保管工作随案
生成材料打印工作电子档案转档工作已归档案件的补充材料扫描及整理归档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电子卷宗智能编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档案
数字加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http:/www.qxztb.cn。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
式1.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w.qxztb.cn)
购买,具体购买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购买流程。2.报名咨询电话02861375575
6260082062630990转601或602。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磋商资格不得转让)。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
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0280(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会议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会议
室
七其他
一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彭州市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彭州市人民法院电子
卷宗智能编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
争性磋商:二本项目共计1个包,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三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磋商保证金四本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本采购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回龙东路85号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028-688199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人:陈逸文
电话:028-84638556转638
电子邮件:scqxzbe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贵人:
韦怀林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言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