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南湖街道大湾村烘干房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南湖街道大湾村烘干房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湖街道大湾村烘干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义市富康公馆13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HJD********

项目名称:南湖街道大湾村烘干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NHJD********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南湖街道大湾村烘干房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烘干厂房及功能用房260平方米、含水电工、装饰装修工程、水池等,新建卫生间33平方米及采购烘干设备2台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原件。
①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上述职称证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②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附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注:上述管理人员应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义市富康公馆1304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富康公馆1304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兴义市富康公馆13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00元)。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银行转账(以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安县人民政府南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普安县南山路

联系方式:178*****1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州省兴义市

联系方式:182*****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云飞

电 话:182*****1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烘干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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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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