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民政局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购买计划

嵩明县民政局2023年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购买计划

为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提高患者健康水平,顺利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关怀(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服务,嵩明县民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3年嵩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嵩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

2.采购主体:嵩明县民政局;

3.项目服务对象:社区精神障碍患者;

4.主要内容:依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嵩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嵩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完成嵩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服务工作;

5.项目金额:******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具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具备专业人才团队和近三年内具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

三、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为民政注册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社会管理辅助性服务或相关的工作经验。在服务期内需要协助嵩明县民政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嵩明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的内容筹备、实际开展,按有关要求完成项目指标。按照项目方案进行服务,定期向嵩明县民政局汇报服务进展,包括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按有关要求完成项目指标。

(二)供应商在开展工作中,需对采购人的相关信息以及本项目全部信息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四、购买方式

通过询价的方式购买服务。

五、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供应商于7月14日17:00前以现场提交方式将文件送达我局。单位:昆明市嵩明县民政局,地址: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黄龙街62号社会事务科105办公室,邮政编码:******。收件人:谭再龙,联系电话:0871-********。本单位不到任何地方代取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及逾期送达的拒绝接受(接收时间:每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文件递交要求

附件:文件递交要求


嵩明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障碍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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