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车站委托专业消防公司办理三楼候车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南车站委托专业消防公司办理三楼候车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项目采购公告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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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南车站委托消防专业公司办理三楼候车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车站(以下简称“车站”),采购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拥有消防资质审定资格的单位(优先考虑集团公司内部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含税限价 (元) |
1 | 广州南车站委托专业消防公司办理三楼候车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项目 | 项 | 1 | 2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拥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2、投标人其营业范围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如消防资质审定等。
3、投标人须具备相关消防施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安全评估等的专业资质资格。
4、投标人须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企业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能满足办理广州南车站三楼候车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服从车站安排和监督。
2、本项目投入含税总价不超过200,000元,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成本增加的要求。
3、竞标企业参与报名后应及时联系招标人,并配合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如未主动联系或未提供、逾期提供符合要求的纸质资质材料,视为资质审核不通过。
五、报名事项
1、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1,注:“项目名称”请填写相应包件项目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本项目相符经营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请准备以上资料,于从2023年7月10日起,在2023年7月14日17:00前交到广州南车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南站北路北一停车场。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竞标。
六、申明:本次招标评审采用最低报价法。
七、项目开启时间:具体商洽时间另行通知。
标签: 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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