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溪市分行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YX2023CG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溪市分行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YX2023CG001
1.采购条件
1.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溪市分行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溪市分行2023-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位于红塔大道33号大楼提供物业管理及保洁服务;东风南路10号红塔区支行办公楼、红塔区红塔大道33号市分行营业部、红塔区凤凰路120号凤凰路支行、红塔区桂山路34-8号桂山路支行、通海县南街14号通海县支行营业部、易门县龙泉街道朝阳路456号易门龙泉广场支行、新平县园西路28号新平县古城支行、澄江市凤麓街道红枫路3号澄江市红枫路支行、华宁县宁兴街南街口华宁县宁州支行、元江县连接线与淇水路交叉口东北角(惠隆家园)元江县太阳城支行、峨山县练江北路41号峨山县嶍峨支行保洁服务。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两年(自2023年08月01日至2025年07月31日止)。
2.5控制价:每年24.23万元,两年总费用预算为48.46万元。
2.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1.3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
3.1.4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5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6响应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3.1.7响应人及服务提供商/产品制造商/其联合体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响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②响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④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⑤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⑥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⑦响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⑧响应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⑨响应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⑩响应人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再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3.1.9响应人需在玉溪市红塔区境内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提供在玉溪市红塔区境内的办事处产权证明材料(产权人为响应人)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为响应人)等有效证明文件,或承诺成交后30日内在玉溪市红塔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3.1.10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1.1供应商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
4.1.1.2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3年7月11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13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工作日)、133*****583(周末、节假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支行
4.4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当月现场领取(注: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3年7月18日13时30分至2023年7月18日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4时0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3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玉溪市分行2楼4号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7.其他
7.1本项目发布磋商公告后:
7.1.1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或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不足3个时,采购人将发布二次公告重新组织采购。
7.1.2若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只有两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供选择,则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上述一家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7.2成交人需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作为本项目资金结算账户。
8.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33号
联系人:杨力
联系电话:189*****22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联系人:赵金苏、张磊、曾淅、董柏亚、杨映琨、曾桂华
联系电话:0871-********、0871-********转7102、159*****294
电子邮箱:**********@qq.com
日期:2023年7月10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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