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教育局关于选取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临高县教育局

关于选取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为保障我县营养餐正常供餐,采购2023年秋季学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含民办、教学点、加来高级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一学年的营养餐项目。受益的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生约5.88万人,项目投资为5880万元,招标代理费32.1万元(依据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

三、工作范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四、采用评标方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局将从综合能力、代理业绩、代理服务方案评价等方面对报名单位择优选择。

五、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六、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有国家收费依据文件、报价下浮率(按国家标准下浮,报下浮率必须在5%-20%之间,含5%、20%)和报价数(报价和下浮率不一致为无效)。代理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七、资质(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并备案通过。须提供《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提供至少5名专职从业人员近三个月的在职社保及培训证明截图);

(四)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发布公告期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八、报名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4、招标代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纳税证明复印件);

6、需提供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7、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和相关业绩材料;

8、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资料需复印清晰且加盖公章。

九、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1日至7月13日(共3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教育局计财室3,联系人:朱萍,联系方式:0898-********



临高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标签: 学生营养餐 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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