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溆浦县“国培计划”“2023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溆浦县“国培计划”“2023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23年第二批“国培”“省培”统筹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湘教通〔2023〕152号)的要求,遵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为做好2023年溆浦县“国培计划”项目承办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项目设置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市州项目和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7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县“国培计划”围绕重点区域领域帮扶培训,乡村振兴“一对一”帮扶项目县设置10个子项目(附件1)。

二、评选安排

培训项目采用投递项目申报书形式,各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制作申报书(附件2)

1.申报资料

每个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另需提供培训资质证明(文件、证书等图片或PDF文档),近2年内任意一年的培训工作总结1份和2年内已经完成的任意一个培训项目的完整资料,包括通知、方案、培训手册、学员心得反思,可附有关图片、视频佐证。

2.投递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至7月13 日。

3.投递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向小中0745-*******,电子邮箱:*********@.qq.com。

4.结果反馈

国培项目直接通知项目承办单位,进一步建立联系通道,对接培训相关事宜,不再行文公告评选结果。

三、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应具有丰富的书记校长、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较好的培训环境与条件设施。

2.国培计划申报单位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3.遵照我县相关规定和程序,在同等条件下国培计划优先省内外高等院校及教师发展机构、教研培训机构,服务于县域教师集中培训、培训地点在县城的国培计划优先县内教师发展中心、县内基地校等。

4.申报单位与各方培训合作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评选方法

1.溆浦县教育局成立项目承办单位评选机构,成员由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

2.根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培训实施方案及绩效目标等内容由评选机构成员进行综合排序,报局领导确定承办单位。

3.评选机构在评选过程中,会对申报资质实力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照“公正、平等、安全、实效”的原则,综合评议提出国培项目承办单位。

五、承办说明

1.项目经费

国培项目培训资金已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我局不再增减,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及专业指导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医药费、学员意外保险费,授课专家的差旅等其他费用。 ?

2.培训方案

项目承办单位在组织培训前要与我局人事股进行沟通,加强教师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确定培训课程,充分考虑培训对象工学矛盾,合理设置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课程设置、培训内容、专家团队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以及意识形态方面要求。培训课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国家安全、法治教育(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家庭教育指导、幼小衔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纳入培训必修内容。专家团队中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校园长和教研员的比例不少于 50%。

3.培训管理

承办单位要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的条件和能力,做好项目信息查询、材料报送、学员管理、项目评估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承办单位根据(湘教通﹝2023﹞126号)要求提交子项目总结评估材料。县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承办单位的培训实施情况和各单位的送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专项评估,对无故不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服从管理、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参训学员视情况取消其参加国培、省培、市培、县培资格,并不予登记学分,将研修情况纳入教师个人考核:对于管理松散、学员意见反应较大、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培训质量较低的承办单位,取消其下一年培训项目申报资格。

附件:1.溆浦县“国培计划”(2023)培训项目指南

2.溆浦县“国培计划”(2023)项目申报书(样表)

3.溆浦县“国培计划”(2023)项目申报汇总表

溆浦县教育局

2023年7月9日

标签: 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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