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遴选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
(一期)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
三、项目概况
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项目场地平整总投影面积约*****.65平方米,约82.42亩,方格网内总挖方量*****.94立方米,填方量******.93立方米,取土场取土方量******.99立方米,总清表面积*****.65平方米。新建土边沟长度约392米,挖土方量4622.79立方米。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场地平整工程和边沟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38.28万元,建安费为471.64万元。
四、项目服务内容
受委托服务单位须为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服务费预算
代理服务招标控制价为2.59万元。
六、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期限
合同期为2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八、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携带: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信誉资料及相关资质;7.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资料及合同复印件;8.项目代理负责人具备的相关职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并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海南(昌江)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先导区土地平整工程(一期)项目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或U盘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通过邮寄方式的投标企业需将寄件地址改为公司名称。
九、选取方式
(一)由业主单位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二)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三)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遴选作废,将二次发布公告,如果二次公告报名单位仍不足三家,按实际报名单位遴选中标单位。
十、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昌江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旁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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