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幸福家园六组公墓思亲路工程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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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幸福家园六组公墓思亲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8万元, 招标人为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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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约4.9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幸福家园六组公墓思亲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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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幸福家园六组公墓思亲路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
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资质条件: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大丰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
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
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
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
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
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2.2其他要求:
3.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两种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
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
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
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
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
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
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
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
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2.2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
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2.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
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
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
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
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本项目g43D g771g41E8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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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2023-07-11 08:30到2023-07-17 18:00
获取方式:4.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双清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本工程工本费400元/份,售后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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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2023-07-21 09: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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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3-07-21 0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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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
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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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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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街道朝荣村五组
联系人: 汤卫平
电话:
139*****448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大丰分公司
地址: 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联系人: 王佳伟
电话:
159*****376电 子 邮 件: ok
69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