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服务的招标公告
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服务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采购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服务的意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7-21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采购第三方安全生产综合服务的意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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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华区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安全隐患排查、智慧安全综合监管执法一体化平台、安全综合培训等综合安全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一年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 |||||||||||||||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6采用资格后审。 注: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在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自行下载EGP版采购文件,纸质采购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六、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1、供应商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7.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7.3、监督人:平顶山市新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w 联系电话:0375-******* 7.4、请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应急管理局 | |||||||||||||||
地址:平顶山市矿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100米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凤凰路市第三人民医院向西1000米路南 | |||||||||||||||
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189*****70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 |||||||||||||||
联系方式:189*****700 |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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