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桂1402破1号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3桂1402破1号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裁定受理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达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管辖,江州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6日指定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广西广君合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担任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德达公司破产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德达公司审计机构,现将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1月21日经崇左市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794******W,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股东为陆真德、黄肖英、陆景程、陆景丽,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公司所属行业为投资与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对房地产、市场开发、交通能源的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具备经营场所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土地坐落:崇左市友谊大道北段东侧;证号:桂(2018)崇左市不动产权第*******号;使用面积为*****.0㎡;权利终止日期为70年,2078年7月13日止。该土地上建设有德达友谊茗城房地产项目,目前该土地已设立抵押。

2.房屋建筑物产权:友谊茗城项目

德达公司于上述土地建设了友谊茗城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分为三期建设,共建成18栋楼(住宅楼、部分楼一层为临街商铺)及共三期地下车库。其中1-6栋、16栋(销售中心)、一期地下车库为第一期建设;7-12栋、二期地下车库为第二期建设;13、14、15、16、17、18栋、三期地下车库为第三期建设,其中第三期未能完成竣工验收、属于在建工程。

(1)住宅楼部分

友谊茗城三期住宅楼目前已基本全部售出,其中第一期、第二期住宅楼已全部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部分业主未办理房产证)。仅第三期项目13、14、15、17、18栋均未完成竣工通过验收,仍属于在建工程,但大部分房屋已交付第三期业主使用。

(2)地下车库部分

友谊茗城地下车库分为三期建设,其中第一、第二期已完成竣工办理了车位产权证,第三期地下车库未能完成竣工验收,属于在建工程,未划分车位和办理不动产权证。该三期地下车库仅售出部分,但目前未进行统一管理,车辆随意停放使用。

名称

建筑面积(实测)

车位数

备注

友谊茗城一期地下室

*****.19㎡

385个

大部分已抵押

部分已出售

友谊茗城二期地下室

*****.15㎡

314个

均未抵押

友谊茗城三期地下室

未进行测绘

属于在建工程

未进行划分

现因三期设施未完工,业主生活污水、建筑垃圾随意丢排,大部分无法使用

(3)商铺部分:

楼号

商铺总套数

现状情况

抵押情况

友谊茗城1#

共17间

其中13间被拍卖

友谊茗城2#

共18间

其中10间被拍卖

友谊茗城3#

共21间

其中14间被拍卖

友谊茗城4#

共24间

目前均在德达公司名下

友谊茗城11#

共11间

全部售出

友谊茗城12#

共14间

全部售出

友谊茗城13#

共16间

在建工程未办证无法处置

友谊茗城14#

共13间

在建工程未办证无法处置

友谊茗城15#

共7间

在建工程未办证无法处置

友谊茗城16#

共3层,每层约500㎡

原作为友谊茗城销售中心使用;

现作为管理人办公点使用

友谊茗城17#

共7间

以物抵债已交付使用

友谊茗城18#

共8间

以物抵债已交付使用

德达公司现持有的商铺部分已出租。其中一部分商铺由抵押权人用于存放设备工具等,管理人已在协调抵押权人搬离。

3.其他资产情况

(1)车辆

德达公司名下现有一辆牌照为桂AQ3090的海马汽车牌小轿车,型号为海马普力马,具体年份不详。

以上披露资产情况仅作为参考,竞聘机构认可德达公司资产以最终确定的资产清单为准。

(三)公司财务情况

1.德达公司法定代表人向管理人移交了部分纸质财务账册、资料,未接管到电子财务系统及财务报表,大致情况如下:

内容

册数

2008年至2020年7月的记账凭证

共262册

2007年至2012年资产类明细账

共7册

2007年至2012年负债明细账

共6册

2007年至2010年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账

共4册

2007年至2009年库存明细账

共3册

2013年至2019年明细账

共7册

2011年至2012年权益类及损益类明细分类账

共2册

08、09、10、12、15年银行存款日记账

共5册

09、10、12、15年现金日记账

共4册

2007年至2014年现金、银行日记账

共8册

2018年、2019年日记账

共2册

2007年至2019年总分类账

共13册

08、09、10年友谊茗城总分类账

共3册

2.负债情况

根据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中披露,德达公司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务约为¥30,850,366.31元。

以上披露的财务状况情况仅作为参考数据。

二、工作内容

(一)对德达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出资及实缴情况,是否有虚假出资、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

2.核查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是否存在从德达公司处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德达公司财产的行为;

3.审计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4.审计公司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行为;

5.审计公司是否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个别清偿行为;

6.审计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7.审计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8.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9.审计负债情况。

(二)配合管理人调查、计算职工债权。

(三)协助管理人开展债权核查工作。

(四)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五)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工作中涉及德达公司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六)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与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完成工作的时限

工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经管理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四、资质要求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的专业机构,持续经营三年以上(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竞聘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不得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3.竞聘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熟练业务、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征信记录,执业质量、诚信记录等基本评价信息良好,且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业惩戒记录,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本案接受竞聘机构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报价,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择优聘选规则

本案审计机构的选任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占30分、技术部分占40分、价格部分占30分,总分为100分),评分设定的主要因素为业绩、商誉、对选聘文件的响应程度、参与破产企业审计项目的经验、服务方案以及价格,每一报价人的最终得分为评议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

管理人收到报价机构响应的报价文件后,将根据设定的选聘评分方法及标准组织统一查阅报价文件,最终形成评议报告报送人民法院备案,并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报价人的工作方案、资质、经验、报价等综合因素,确定选任审计机构。

六、递交报价函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函及有关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9楼909室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报价文件中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等资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附件1参与报价的负责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合同、场地照片);

5.近三年获得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官方荣誉、奖励;

6.报价人参与破产企业审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工作所需资料清单等);

8.项目团队人员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9.附件2《审计机构报价函》;

10.附件3《报价人承诺函》。

以上文件应按顺序整理并密封,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密封章。

七、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律师187*****344,莫律师177*****274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3栋9楼909室广西君桂律师事务所;

邮编:******

八、其他须知

1.有意参与本次选聘的机构,请按照本函规定要求和时限以书面方式递交报价材料。

2.本公告中所列德达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竞聘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

3.本次选聘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九、特别说明

由于德达公司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且资金严重缺乏,暂无法确定支付审计费用的时间。应支付的审计费用属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费用,管理人将根据资金情况安排支付。参与本次活动的竞聘机构对此予以认可,并承诺不以未收到审计费用为由拒绝开展工作或出具报告。

谢谢合作!

广西德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日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2
附件3-报价人承诺函.docx 下载2
附件2-审计机构报价函.docx 下载4
附件4-询价评分标准.docx 下载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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