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数字航空港二期工程智慧消防二期部分一阶段指挥中心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数字航空港二期工程智慧
消防二期部分一阶段指挥中心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数字航空港二期工程智慧消防二期
部分一阶段指挥中心采购项目二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兴
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现委托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
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数字航空港二期工程智慧消防二
期部分一阶段指挥中心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编号: HKG-ZH-202306005
2.3 项目概况:指挥大厅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指挥的场所。指挥厅具备日常值班值守应急决策
指挥的功能,可以与各平行单位和下级部门进行协同指挥服务实战,方便获取现场情况和专家建议,并
进行远程指挥,同时,可将信息同步上级消防部门具有图像接入功能,方便领导了解现场情况能够调
用各类信息应用系统,进行预测预警模拟演练实时调派辅助决策实战指 挥等。
2.4 项目地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
2.5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包含但不局限分布式管理系统扩声子系统含挑台指挥席操作坐席门禁
子系统机房工程三楼机房工程负一会议系统接处警通信装备语音自组网指挥调度系统
一体化融合通信应急平台等系统中硬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建筑施工软件定制化开发系统集成调试
试运行验收交付售后服务免费运维技术培训以及为完成项目交付所做的其他工作实现应急值
守视频会议会商研判和决策指挥调度等功能。处置灾情事件时可将救援现场各类音视频信息接 入指挥
中心,满足部局总队支队大队指挥中心调度灾害救援现场音视频的需求 。
2.6 标段划分: 共一 个标段。
2.7 工期: 40 日历天自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
2.8 质量要求: 合格,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
2.9 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项目 提供 3 年免费质保服务。
2.10 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项目 提供 3 年免费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资格,须具有在
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 三 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 养老保
险的 证明 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 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 业
绩,且单个项目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
3.4 信誉要求:
3.4.1 投 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投标活动。开标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并存 档,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
标活动,其投标文件无效。
3.4.2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3.4.3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
公章 。
3.4.4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
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
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其他
3.5.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提供承诺 , 格式自拟 。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
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3 年 1 月以来任意 三 个月的养老保险。
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7月 11日 9时 00 分至 2023年 7月 17日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
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
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 --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公布投
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
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 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
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 综合保税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 --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
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
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恒信咨询网 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
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A 塔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0371-5656760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6 号楼 B 座 6 楼
联系人:刘英豪王子帅兰启航
电 话: 0371-86688491 转 622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大宗产业园 1 号楼
电话: 0371-861986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