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项目
3、服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T2楼
4、服务概况:上实T2楼地上楼层40层,建筑8.13万平方米,单层面积约2200㎡。
5、服务内容:报价单位需充分了解上实T2楼办公区域所需独立型空气净化器的投放规模、数量、服务形式等需求,按要求进行报价。采购单位将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预计楼层19层,每层不少于20台,采购上限为380台)按照空气净化器租赁单价*数量*天数下达最终采购计划,并进行据实结算。
6.本次采购报价单位需按照上限380台、租赁期限90天进行报价,总控制价为******元。
二、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 报价单位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在100万以上,且公司成立并经营满5年以上;经营范围包含销售及租赁空气净化器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优质服务的能力,且能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品质要求和服务要求,报价单位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资料。
2.报价单位需提供上五年无行贿犯罪等违法记录,无欠税记录;企业经营过程中无不良经营记录,需提供无不良信用证明声明函(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报价单位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写字楼、酒店、学校、城市综合体、医院等项目服务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业绩,并附不少于三个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4.报价单位不得和其他报名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三、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
提供的产品需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的合格产品;设备要干净整洁、无划痕、无破损;落地式可移动;滤芯全新带包装未使用;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空气净化器需具备除PM2.5、二手烟、粉尘、甲醛等有害物质的功能,须满足采购单位对技术参数要求。
2.供货周期:
投放、安装、调试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项目须配备1名现场负责人,不少于3名专业维修维护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充足人员,顺利推进项目。
3.空气净化设备须具备以下参数要求:
(1)洁净空气量:
CADR(m3/h)颗粒物: 600 m3/h
PM2.5: 454 m3/h
甲 醛: 280 m3/h
除菌率:99.9%
(2)其他指标:
适用面积:42-72㎡
噪声:27-57(DBA)
额定风量:735立方米/小时
换气次数:6次/h
功率:15-75W
4.服务要求:
空气净化器租赁供应摆放时间、台数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空气净化器租赁使用过程中,若出现机器故障等相关问题,报价单位需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做出响应, 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24小时维修完毕,规定时间内未解决处理需提供备用机使用。
5.服务期限:90天
6.付款方式:该服务实行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每个月服务期结束后据实结算,双方在确认租赁数量、租赁时间且服务达到合同约定后由双方签字确认据实结算,采购单位收到报价单位开具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报价单位支付租赁机器服务费。
7.违约责任:
(1)由于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净化器延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出租方需向承租方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违约金;因承租方责任造成迟延交付的,交付期相应顺延。
(2)如出租方提供的空气净化设备故障,出租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调换,空气净化设备故障超过3小时未解决的,承租方有权不予支付该故障机器当日租赁费用,故障停机超过1日的,承租方除有权不予支付该故障机器当日租赁费用外,每停机1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3)双方无争议而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合同款,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一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无故提出解除合同的,解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如出租方提供的空气净化设备等造成委托方空气、环境污染、其他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出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承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本协议,不向出租方支付任何租赁费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
2.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1)承诺函
(2)城投商管集团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3)报价单位信息表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证明材料
(5)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6)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报价单
(7)项目团队配备人员一览表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均加盖公章(含同类业绩证明复印件)。
4.密封要求:将报价材料装订成册,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装袋正面和封口格式统一(附件4),并在封口处标明项目名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报价单位不允许超过采购控制价,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选择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中单项业绩金额较高的报价人为中标单位。
6.报价文件没有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或没有在截止日期前送达的将不予以接收。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时间截止:2023年 7 月14日10点之前。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可采取邮寄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1810室。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岩 联系方式:159*****353
附件:1.承诺函
2.城投商管集团合作伙伴反腐败政策告知书
3.报价单位信息表
4.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及证明材料
5.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6.上实T2楼空气净化器租赁服务项目报价单
7.项目团队配备人员一览表
青岛城新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 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标签: 空气净化器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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