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场沥青摊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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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7-10 21:36:21>

截止时间: 2023-07-17 14:11:50>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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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分承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 平泉市文化体育活动中心沥青混凝土铺筑工程

招标人: 北京城乡欣瑞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专业: 沥青混凝土铺筑

负责人: 金文芳 联系电话: 186*****765

技术咨询联系人: 孙立新 联系电话: 133*****807

发出时间:2023年6月28 日

一、工程概述

本工程为 平泉市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总承包,建筑面积 *****.61平方米 ,本次招标为图纸范围内的 沥青混凝土摊铺 工程。

二、招标内容

3.1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 沥青混凝土摊铺 工程

3.2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3年7月 17 日,竣工日期:2023年 7月20日(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

3.3工程材料及作法:以图纸及相关图集为准

3.4工程量:以图纸为准。

3.5工程报价:以综合单价计取,包括主材、辅材的材料价格和安装费、以及材料损耗、运输、市场浮动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技术处理间隙的窝工费、合同备案费用、图纸二次设计费用、试验费等全价。

3.6 技术要求:投标方应对 沥青混凝土摊铺 工程进行图纸二次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设计,报价书中投标人的报价被认为是充分考虑了本工程实际情况并依据投标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方案做出的,一旦投标人中标,其报价将作为合同价格的组成部分。

3.7资质要求:具备 公路工程贰级 资质等级。

四、招标要求

4.1 本工程沥青混凝土摊铺工程施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先就我单位承接的 平泉市文化体育活动中心 项目在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对 沥青混凝土摊铺 进行公开招标。

4.2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用材料的备案证明。

4.2.3经济标(专业分包投标书、投标报价表、报价明细组成表)

4.2.4四类管理人员执业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质检员、安全员)原件

4.2.5四类管理人员社会保险原件

4.2.6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4.3投标书数量:共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工程质量标准

5.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合格 ,执行 国家相应的验收 规范。

5.2本招标工程须符合设计、业主、监理、招标单位的各项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和招标单位的检查和监督。

5.3所有材料、设备均需有出厂合格证及备案资料;且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材料、设备需提前 7 天进场,由监理及甲方现场抽检,甲方送指定的实验室检测。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本工程,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将保留最终的处罚权。

5.4中间验收不能一次通过,返工及延误工期之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部负责,招标单位将扣除中标单位工程总价的 5% 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六、现场配合条件

6.1住宿用临设及费用划分: 原则上甲方不提供,甲方现场内若盖有临设,乙方如需要可以租赁,甲方可按房间情况租赁给乙方,具体双方协商。

6.2办公用房: 甲方不提供 。

6.3材料库房: 甲方不提供 。

6.4施工垂直运输工具: 乙方自行解决 。

6.5施工用水、用电: 从水源、电源引出的管线及表均由乙方负责,水电费乙方负责,乙方单独挂表计量。

七、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7.1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3天内上报结算资料,7天内审核完毕 。

7.2付款方式: 结算完成后支付本工程结算额的9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支付 。

八、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8.1中标单位施工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器具,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事故、中毒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8.2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同招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负责自身作业面内的所有安全事宜,并承担其所引起的所有安全责任。

8.3中标单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浙江省合法的用工手续,并取得健康认可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九、工程保修

9.1中标单位自施工完成,取得相关验收手续起保修 5 年,保修期内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2招标单位在结算价款中扣除 3%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抵押金,保修期满后,依据中标单位保修情况,支付保修金。

9.3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内容,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书时起,在招标单位要求的处理时限内,派人到达现场完成保修工作,在约定期限内未派人到现场保修的,招标单位有权委托他人按原设计标准进行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及招标单位的处罚将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十、其他要求

10.1投标单位承担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涉及的一切费用支出。

10.2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及其一切相关费用。

十一、现场勘察

11.1投标人可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勘察现场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但明确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勘察不负有任何责任。投标人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二、投标注意事项

12.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受理。

12.2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应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12.3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果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可进行电话垂询,招标单位将以电话、电传、传真的方式解答或通知投标人(但不说明答疑来源)。

12.4投标方报送时应本着合理的利润进行报价,着眼未来长期合作,报价将作为评标的主要指标之一。

12.5报标时间: 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前。

12.6开标时间: 2023年7月177日上午9:00

12.7开标地点: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s://jc.bcegc.com

十三、开标、评标办法

13.1开标:在北京建工采购信息平台https://jc.bcegc.com的开标环节进行开标设置。

13.2本工程按 最低价评标法 / 综合评标 法进行评标,评分办法如下:

13.2.1、本工程拟选 1 家单位中标。

13.2.2、按得分排列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单位。

13.2.3、若开标价格不能使招标方满意的,需按得分排列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二次询标,并以询标结果确定最终中标单位。(以下为具体二次询标评标办法)

13.2.4、二次询标最低者报价为最终中标价格。招标方也有权对本次招标不设置任何中标单位。

本次招标不受任何其它因素影响,请投标单位认真报价。

13.2.5、材料品牌由各单位自行选择,但报标时明确价格、电话、品牌,由招标人依据价格和市场调研,统一选取一个品牌或二个品牌为中标人使用。

13.3招标单位在通知中标单位的同时,通知未中标单位。

十四、知识产权

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的图纸、招标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招标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招标方,投标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4.2 除另有约定外,投标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招标方,投标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4.3 除另有约定外,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14.4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当事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14.5 投标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文件不侵犯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投标方保证招标方、建设单位或最终建设单位在使用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因投标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引起的知识产权案导致招标方或建设单位被判决或裁决承担责任且招标方(或建设单位)支付了第三方相应款项,招标方均有权向投标方进行追偿。

14.6 如发生因投标方所交付的服务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第三方起诉了招标方或建设单位的情形,招标方有权暂扣投标方相当于第三方诉求金额对应的货款作为案件解决担保款,扣款担保期间从招标方通知投标方扣款之日至投标方解决完毕第三方起诉的知识产权案为止,同时招标方有权选择解除投标方本合同范围内的后续服务。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方或建设单位主张案件解决担保款在扣款期间的利息、因扣款行为造成投标方的其他任何损失。投标方解决完毕第三方起诉的知识产权案后,在招标方或建设单位不实际承担第三方起诉的知识产权案的经济责任前提下,招标方在投标方解决完毕第三方起诉的知识产权案件后15日内将案件解决担保款无息支付给投标方;如果第三方起诉的知识权案判决了招标方(或建设单位)承担责任且招标方(或建设单位)最终支付了第三方相应款项,招标方有权从案件解决担保款中直接抵扣招标方(或建设单位)已支付第三方的所有款项(含为解决该案件聘请律师费用及判决规定需要招标方或建设单位向法院支付的相关费用),案件解决担保款抵扣完毕后,如案件解决担保款不足以抵扣招标方(或建设单位)已支付的上述款项,投标方应在招标方收到偿还差额款项通知后7日内将差额款项支付给招标方(或建设单位);如案件解决担保款抵扣完招标方(或建设单位)已支付相应款项后还有剩余款,招标方在案件解决担保款抵扣完后15日内将剩余款无息支付给投标方。

十五、关于禁止转包、违法分包及转委托的约定

投标方需自行履行约定下全部义务、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投标方不得将工程再行分包、转包,或将全部或部分工作内容转委托第三方完成,投标方向招标方支付本合同签约合同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因投标方违法分包、转包或转委托造成实际施工人或实际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第三方以招标方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每发生一次,投标方向招标方支付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六、其他条款

16.1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7 日内同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人员及合同注册备案手续。

16.2本招标文件、工地的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管理规定、进场后的协议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视为合同的附件。

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致: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杜绝拖欠民工工资的指示精神,保证总包合同正常履约,确保实现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我司特向贵司承诺 :

1. 我司保证每月及时足额支付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当月工资,不以任何借口拖延,并接受贵司的监督和检查。

2. 贵司一经发现我司存在拖欠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的民工工资的行为,我司保证将无条件筹集资金立即发放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愿意接受贵司的任何针对性的惩罚措施。

3. 我司承诺一旦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我司将无条件接受贵司代扣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款直接支付给民工的权力,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发生的一切讨薪上访,由我司全部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5. 本承诺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平泉市,浙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育场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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