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公告
煤矿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5-11-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孟津煤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境内,设计原煤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主要包括井巷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
2005年8月,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编制完成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6年1 月,环境保护部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环审[ 2006 ] 12号)。2007年4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了该项目(发改能源[ 2007 ] 732号)。工程于2005 年3 月开工建设,2013 年 4 月竣工完成,2013年4月经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同意项目试生产(试运行)。2013年5月,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报告》。
工程总投资10.49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866.92万元,占总投资9.39%。 工程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包括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洛阳净蓝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博隆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理工大学等。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优化调整了首采工作面,变更了锅炉型号和容量,取消了选煤厂风选车间,变更了矿井水综合利用方式,相关变更已进行联动,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2012年6月,工程建设单位义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孟津煤矿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进行孟津煤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孟津煤矿建成矿井水处理站、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脉冲袋式除尘器+麻石水膜除尘器,工业场地采用低噪、隔声设备,工业场地进行了绿化,基本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
2、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孟津煤矿原煤直接运送至神华国华孟津电厂发电,矿井水经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孟津县城作为市政景观用水,在建设过程中取消了选煤厂风选车间建设和友谊水库扩建。
孟津煤矿试生产期间瓦斯含量较低,达不到发电利用要求,目前瓦斯排空,已预留瓦斯发电利用场地。
其余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影响
(1)工程施工运行对孟津煤矿周围生态质量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工程施工活动结束后,已采取了大量的植物恢复措施,工业场地进行了绿化。
(2)施工区和工业场地周围无保护野生动物分布,施工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并采取有效的植被重建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工程建设对陆生动物产生的影响较小。
(3)孟津煤矿首采区采用条带式开采方案,设置了保护煤柱保护地表村庄构筑物,12011工作面设置的岩移观测点记录表明,首采区目前未发生地表移动和变形。
2、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影响
试生产期间,孟津煤矿矿井水产生量约62.5m3/h,经絮凝-沉淀和过滤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和非饮用生活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2.9 m3/h,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浇洒及矸石临时堆场防尘洒水,不外排。
矿井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限值标准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限值标准
孟津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水质浓度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2)地下水影响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除井田鸡疙瘩村地下水井氟化物超标以外,超标倍数0.11-0.15,其余监测点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Ⅲ类标准。
与环评期间相比,井田地下水水质有一定的波动,但整体而言未表现出明显下降。根据孟津矿地下水位观测系统观测结果表明地下水位目前无明显变化。
验收调查期间,首采区内村民饮水没有受到采煤影响,未发生因采煤而造成饮水困难事件。
孟津煤矿制订了供水应急预案,以保障因采煤导致村民生产和生活用水受到的影响。
验收调查期间属于采煤的初期,开采时间较短,采煤对地下水的影响可能将随着开采的进行而逐渐显露。
3、环境空气影响
(1)工业场地锅炉烟尘与SO2排放浓度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除尘效率在99.4%~99.5%;脱硫效率为80.3%~82.0%。
(2)矸石堆场和临时储煤场颗粒物、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3)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其中TSP超标倍数增长较多,SO2和NO2,出现有超标现象。区域TSP超标现象环评时即已出现,主要原因是区域较为干旱,起风扬尘所致,且本次监测时间在冬季,当地出现雾霾天气,因此TSP普遍出现超标。当地农村做饭和冬季取暖多采用燃煤,燃煤消耗量较夏季有大幅增加,这是当地SO2和NO2出现超标现象的主要原因。此外,区域内还有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阳永龙年产20万吨乙二醇项目等污染源,也可能造成区域大气污染物超标。
(4)孟津煤矿瓦斯抽放量为800m3/h,目前排空,未进行综合利用。
4、声环境影响
环评时期工业场地厂界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0.6~46.1dB(A),夜间39.1~43.0dB(A),项目区声环境良好,噪声背景值较低。矿井建成以后,工业场地厂界昼间噪声值在49.2~51.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4.9~48.2dB(A)之间;昼间噪声比环评时期相对增加了5.2~8.6dB(A),夜间增加了5.2~5.8dB(A),工业场地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类标准,同时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区标准。
环评时工业场地周围村庄环境噪声昼间为40.6~44.6dB(A),夜间噪声为36.1~42.4 dB(A),矿井建成后,工业场地周围村庄环境噪声昼间为38.6~48.6dB(A),夜间噪声为35.0~43.2 dB(A),昼间噪声较环评时最大增加4.2 dB(A)。
环评时期运煤大道南侧200m范围内北孙都村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0.6dB(A),夜间38.9dB(A),项目区声环境良好,噪声背景值较低。运煤大道建成以后,北孙都村昼间噪声值48.3~48.6dB(A),夜间噪声值42.8~43.2dB(A);昼间噪声比环评时期相对增加了7.7~8.0dB(A),夜间增加了3.1~4.3dB(A),运煤大道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同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孟津煤矿矿井建井期矸石共计151643t,部分用于工业场地填方和道路垫层,剩余91640t及试运营期掘进矸石9.6万t/a堆存在工业场地西北侧排矸场内。煤矸石产生量7500t/a,其中2250t/a用于本矿锅炉作为燃料利用,剩余矸石5250t/a送往义马千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用于制砖。工业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孟津朝阳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作为树木和花草肥料利用。矿井水处理站煤泥作为低热值燃料外销至洛阳永龙电力有限公司利用,锅炉灰渣经过收集后由洛阳饰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回收用于铺路建设。
6、环境风险防范
孟津煤矿配置了瓦斯抽放站消防应急设备,矸石场进行平整覆土压实,矸石场下游建设有一座拦矸坝,防止矸石场溃坝事故对下游村庄的威胁。
编制了《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环保应急救援预案》,并已与孟津县环保局联动,应急预案已在孟津县环保局进行备案。
7、公众调查意见
在受访的111户居民中,有85户对本工程环保工作表示满意,25户认为本工程环保工作表现一般,孟津煤矿环保工作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仅有1位居民表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不满意,不满意主要原因是矿井部分职工生活随意,不注意环境卫生。
孟津煤矿表示今后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减缓矿井开采的环境影响,反映的主要意见是部分企业职工不注意环境卫生,随意乱扔生活垃圾,夜间有噪声扰民和运输车辆对道路有损坏,个别村民反映水井夏季水位下降现象。
验收调查单位对提出受煤矿建设和开采影响的居民进行了电话回访,受访居民表示经过企业改进措施,环境卫生问题有所好转。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名称: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邮编:100029
联系人:葛方龙联系电话:***-********
2、建设单位:
名称:义马煤业集团孟津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横水镇孟津煤矿邮编:471100
联系人:陆志东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0@qq.com">********0@qq.com
标签: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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