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父山镇何庄中心村项目

冶父山镇何庄中心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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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冶父山镇何庄中心村项目
项目法人: 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
立项批文名称: 冶父山镇 2023 年罗岗村何庄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单位: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秉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07-10
公告正文

冶父山镇何庄中心村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冶父山镇何庄中心村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冶父山镇2023年罗岗村何庄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192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冶父山镇何庄中心村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GZ*****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

2.6 建设规模:对村庄进行清洁及生活垃圾治理、改水改厕、农村住房风貌及庭院环境整治提升、公共照明规划建设、村庄道路提升、生态护坡、河沟渠塘清淤等村庄基础环境、产业发展、叠加建设特色国学、美学、美丽庭院、美丽经济、美丽邻里、美丽田园等相关场景打造生态宜居为一体的美好乡村。

2.7 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8 计划工期:120天(设计周期30天,施工周期90天)

2.9 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2)项目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 10 年。运营方每年向发包方缴纳运营收益。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项目(EPCO)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运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3)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39*****549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31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1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附件(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52b026b1-fc6f-4e5d-9e76-2918f0764bb6.html)。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发布招标公告时应当同时公开《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庐巢路316省道275号旁

邮 编:******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 话:139*****54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秉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山镇金港街1403号

邮 编:******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181*****069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8*****052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23分2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7-10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7-10
    0天0小时23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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