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11 至 2023-07-17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睿
(辽宁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宁省工贸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
采购需求:

1.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我省计划2023年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4家定级评审单位(每包确定1家)开展二级标准化定级评审工作。评审企业主要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评审数量不超过150家(单元)(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省厅经政府采购选定评审单位后,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企业安全风险大小、区域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均衡分配评审企业数量。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本项目评审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2.本项目的评审团队不得少于10名本单位专职评审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名,评审人员与中标的评审单位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评审团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团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对承担的现场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做到统一标准尺度、统一工作流程。

4.本项目评审团队专职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和现场评审组组长需每个月到定级部门汇报前一阶段评审情况。

5.本项目评审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要求应涵盖安全、化工、电气、机械、自动化仪表、冶金、有色等。

6.项目团队应当制定评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业务培训情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人员业务培训,每次不少于4学时,并应当进行考试,使评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文件等,更好地满足标准化评审的需求。方案应做到培训内容全面、培训效果突出。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存放现场评审资料的固定工作场所,其中包括档案室,档案材料能够保存至少6年。

8. 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

9. 定级部门对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标准化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问题的,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或存在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取消有关单位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
采购需求:

1.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我省计划2023年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4家定级评审单位(每包确定1家)开展二级标准化定级评审工作。评审企业主要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评审数量不超过150家(单元)(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省厅经政府采购选定评审单位后,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企业安全风险大小、区域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均衡分配评审企业数量。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本项目评审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2.本项目的评审团队不得少于10名本单位专职评审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名,评审人员与中标的评审单位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评审团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团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对承担的现场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做到统一标准尺度、统一工作流程。

4.本项目评审团队专职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和现场评审组组长需每个月到定级部门汇报前一阶段评审情况。

5.本项目评审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要求应涵盖安全、化工、电气、机械、自动化仪表、冶金、有色等。

6.项目团队应当制定评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业务培训情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人员业务培训,每次不少于4学时,并应当进行考试,使评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文件等,更好地满足标准化评审的需求。方案应做到培训内容全面、培训效果突出。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存放现场评审资料的固定工作场所,其中包括档案室,档案材料能够保存至少6年。

8. 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

9. 定级部门对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标准化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问题的,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或存在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取消有关单位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
采购需求:

1.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我省计划2023年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4家定级评审单位(每包确定1家)开展二级标准化定级评审工作。评审企业主要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评审数量不超过150家(单元)(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省厅经政府采购选定评审单位后,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企业安全风险大小、区域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均衡分配评审企业数量。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本项目评审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2.本项目的评审团队不得少于10名本单位专职评审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名,评审人员与中标的评审单位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评审团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团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对承担的现场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做到统一标准尺度、统一工作流程。

4.本项目评审团队专职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和现场评审组组长需每个月到定级部门汇报前一阶段评审情况。

5.本项目评审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要求应涵盖安全、化工、电气、机械、自动化仪表、冶金、有色等。

6.项目团队应当制定评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业务培训情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人员业务培训,每次不少于4学时,并应当进行考试,使评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文件等,更好地满足标准化评审的需求。方案应做到培训内容全面、培训效果突出。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存放现场评审资料的固定工作场所,其中包括档案室,档案材料能够保存至少6年。

8. 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

9. 定级部门对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标准化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问题的,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或存在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取消有关单位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340,000.00
最高限价(元):340,000
采购需求:

1.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我省计划2023年度通过招标方式确定4家定级评审单位(每包确定1家)开展二级标准化定级评审工作。评审企业主要涉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评审数量不超过150家(单元)(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省厅经政府采购选定评审单位后,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企业安全风险大小、区域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均衡分配评审企业数量。为顺利完成2023年度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本项目评审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2.本项目的评审团队不得少于10名本单位专职评审人员,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名,评审人员与中标的评审单位之间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评审团队应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团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对承担的现场评审工作实施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做到统一标准尺度、统一工作流程。

4.本项目评审团队专职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和现场评审组组长需每个月到定级部门汇报前一阶段评审情况。

5.本项目评审团队人员专业能力要求应涵盖安全、化工、电气、机械、自动化仪表、冶金、有色等。

6.项目团队应当制定评审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如实记录业务培训情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评审人员业务培训,每次不少于4学时,并应当进行考试,使评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文件等,更好地满足标准化评审的需求。方案应做到培训内容全面、培训效果突出。

7.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存放现场评审资料的固定工作场所,其中包括档案室,档案材料能够保存至少6年。

8. 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

9. 定级部门对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标准化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发现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问题的,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发现组织单位和负责现场评审的单位及其人员参与被评审企业的标准化培训、咨询相关工作,或存在收取企业费用、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取消有关单位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步递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杨晨、张密
电 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产标准 技术服务 评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