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委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养、社会责任感与综合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对我国各地不同的自然及文化的体验,陶冶情操、增长见识,提高学习兴趣。根据《兰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研学工作的通知》(兰基教{2019}462号)要求,由兰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的中央项目资金支持,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教育局同意,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研学旅行教育实践活动承接机构进行公开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磋商单位

兰州市第五十六中学(学校)

二、磋商内容

1.研学活动主题:沿着总书记的足迹去研学 (注:副标题可自拟) 。

2.参加年级:九 年级 ,共 8 班,预计 340 人(人数暂时不能确定,待磋商后由学生及家长自愿报名参加)。

3.研学地点:敦煌

4.考虑安排:莫高窟、鸣沙山月牙泉、阳关玉门关、光伏电站、敦煌市博物馆等,也可结合学校课程延展需要和目的地实际情况做出微调。

5.活动时间:2023年 8月28日左右,共 4-5天,含往返路途时间。

三、组织的具体要求

1.各磋商单位需依据磋商内容确定4-5 天的研学旅行课程具体安排,要体现教育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公益性原则。结合学生年龄和认知特点,开展立意高远、目的明确、生动有趣、有效学习的活动课程,避免出现“只旅不学”或“只学不旅”的单一安排。

2.往返交通:

兰州至敦煌乘坐火车和高铁为主,当地乘坐空调大巴,师生要严格按照车辆核定人数就坐,提供的大巴车公司需具备营运资质,相关手续完备,车况、车龄和安全性良好,司机需五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的驾龄,身心健康、职业素养良好。

3.住宿:要求入住干净卫生的商务酒店的标准间,酒店要求房间干净卫生,交通便利、设施齐备、环境安全。

4.用餐:需提供合理的用餐安排,须有清真餐饮,餐食应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确保用餐环境干净、卫生,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5.工作人员:每车要求配备一名研学辅导员和一名生活老师(或教官)。领队的从业时间应在五年以上,有研学教育活动组织经历,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协调指挥能力。辅导员要全程陪同,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熟知当地旅游景点、风土人情,讲解清楚细致。所有讲解内容、播放的视频、音乐等不得有任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

6.配套服务:要求为我校参加活动的师生提供旅行社责任险及研学活动人身意外险,全程不能安排任何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四、对拟磋商机构的要求

1.本次磋商须研学服务机构独家报名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机构需自身具备研学教育活动组织能力、交通、住宿、餐饮、安全管理配套等环节的协调能力。

2.研学机构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时间需在三年以上,要有专职的研学旅行辅导员队伍。

3.研学机构应具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按要求足额缴纳服务质量保证金,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不良记录、经济纠纷及安全责任事故。

4.研学机构投保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额不低于30万元/人。

五、磋商程序

1.拟磋商机构请在 7月 13 日上午9:00前现场向我单位提供资质查验资料,具体包括:

(1)本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代理人不能到场需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现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三年以上研学旅行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不低于5家曾服务过的兰州市内的学校合作协议及活动后的意见征求表。

(4)提供磋商书一式3份(一正两副),磋商书内容包括:具体研学课程安排、行程安排、活动报价和安全预案等。

(5)本次磋商不收取任何保证金。拟磋商单位要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所涉及证书和证明材料,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验,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磋商资格。

2.我校在拟磋商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取三家,电话通知三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参加现场磋商。

3.现场磋商开标时间为7月13 日(周四)下午(具体时间待定)

4.校方与中标研学机构现场签订研学教育活动委托协议,进入具体合作程序。

六、本次磋商工作由兰州市第五十六中学负责组织,联系人:杨老师 180*****828 ,未尽事宜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兰州市第五十六中学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研学旅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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