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品印刷项目询价函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品印刷项目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拟采购印刷制作项目,现诚意邀请各有关单位进行报价。

一、项目需求

1.印刷制作2023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材料,包括帆布袋、纸抽盒、海报。其中帆布袋1500个,16安涤棉面料,图案热转印工艺,尺寸40cm*35cm;纸抽盒2000个,350g白卡纸覆哑膜,四色印刷,尺寸11cm*11cm*7cm,100抽四层木浆纸;海报300张,尺寸50cm*70cm,300g铜版纸,覆亮膜。

2.中标方需要提供大连行政区域内的送货服务,送货地点由我方指定。

3.中标方需要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2023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材料制作、配送及相关服务工作。

二、报价日期

请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大连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1.78万元。

四、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印刷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报价需包括纸张费用、设计费、印刷工费、运输费等有关的所有费用。

3.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4.报价函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五、确定中标单位

本次询价采用满足需求且最低价中标法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六、付款方式

以人民币计价,往来合同款项以人民币支付,以电汇、转账方式结算。供应商按照要求交付货物完毕,经我委验收合格后,且财政资金到达我委账户后,我委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货物合同货款。支付合同货款前,供应商必须向我委提供发票,否则,我委有权拒绝支付。

七、联系方式

名称:大连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药物政策处)

联系人:王艳秋

联系电话:041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2009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品 药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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