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昆明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报名及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17∶00。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督察大队联系。(联系人及电话:伏佳0871-********)提交报价文件相关事宜附后。


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7月10日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依据《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第三款之规定,经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研究,同意开展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项目购买服务工作,为公平择优选择该项目的承接人,确保项目公平公正采购及项目的实施效果,现拟定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小广告外呼系统中继平台租用。

购买主体: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单位性质: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1106 租赁服务。

资金预算:19.9万元。所需资金从市财政局下达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2023年部门预算“追呼系统经费”中列支。

二、 购买内容

租用中继平台,外呼数据通过管理终端导入通信供应商的呼叫中心系统,实现自动对违法、违规喷涂、粘贴、散发小广告电话持续呼叫。

三、 购买服务时限

购买服务时限:一年

四、 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 目标要求

实现对违法、违规喷涂、粘贴、散发的小广告电话持续追呼。同时,提供服务器硬件故障诊断排除、操作系统的安装优化、网络接入主机等维护服务,确保该系统正常工作运用。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伏佳,0871-********


附:提交报价文件相关事宜

(一)提交材料及要求

报价文件需提交文件正本一份,必须用档案袋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提交的密封材料出现破损等可能发生信息泄露的,一律不予受理。提交的报价文件至少包括: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两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缴税证明材料;

5、 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6、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并提供身份证、档案从业资格证、职称证(如有)等;

7、 2020年1月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企业承担过的主要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以及正在承接的类似项目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加盖公章);

8、 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9、 提供项目工作方案(格式自拟,主要包括分类方案、项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在服务期间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在册持证人员。

10、 对项目的质量、时限及廉政等方面的承诺书。

11、 其他可以展示公司资质的材料。

(二)提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 公示期内按以上要求将密封完整的报价文件送交昆明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龙路16号。

联系人:伏佳

联系电话:0871-********

2、 报价文件提交时限内,供应商可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报名文件的组成部分,须按上述要求和规定时间送达。报价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三)成交供应商由我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评选后在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上(网站地址:http://cgj.km.gov.cn)予以公示。


标签: 租用 外呼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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