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安市规划局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采购内容:在西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范围内约850Km2。规划根据国家战略对西安发展的要求,结合西安城市和交通发展的特征、趋势与特色,制定具有前瞻性、全局性的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战略,从区域、都市区和城市等多个层面提出重大交通问题的规划对策。落实市域和城市重大交通设施布局,构建城市骨干交通网络体系,布局城市各级综合客运枢纽,为我市城市交通发展发挥规划指引作用。规划通过现状调研、交通调查、现状问题及趋势分析,进行对外交通系统规划、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客运枢纽规划、停车系统规划、综合交通近期发展规划和重点区域交通改善规划等11个专项规划。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量、用途等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本次综合交通规划的重点要求如下:1、规划范围为西安市主城区、规划协调范围为大西安都市区,研究扩展范围是西安市域和关中-天水经济区,重大区域性交通设施研究扩展到国家层面。2、综合交通调查全面系统。交通调查应覆盖研究重点范围,并应包含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调查、查核线交通调查、出入口调查、出租车调查、机动车出行调查、停车调查和货运物流调查等9项内容;3、建立交通调查数据库,构建西安市现状和规划交通模型,量化支撑规划,并对其他后续交通规划提供数据平台。4、对都市区的各类交通设施统筹考虑。统筹布置西咸都市区的交通枢纽,并实现两者之间路网和轨道交通的对接。5、加强公共交通系统的研究,构建符合西安实际的公交都市。6、对快速路系统进行梳理,构建快速出行体系。
规划成果应包含如下内容:《西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简本与图纸、综合报告、调查分析报告、现状分析报告、交通模型报告、古城交通专题报告、近期交通改善报告、和资料汇编等8个报告,以及现状与规划交通模型、汇报文件等规划成果。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保密要求:综合交通规划中的交通模型中多项数据属保密内容,交通模型除包含城市有社会、经济等详细数据外,还包含有多项涉及保密的数据和资料,而交通模型并不是具有固定框架的空壳机器,其开发者必须是在掌握大量数据(现状和规划数据)的前提下,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反复核算和标定才可能建立模型和各项参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九条中“-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及西安市相关部门的保密规定和要求,建立模型中,涉密的数据主要包括:
1) 多比例尺的、多张连续的、覆盖全规划范围的地形图;
2) 汽车尾气排放分析中的有关温室气体数据;
3) 政策敏感性分析中有关票价、燃油税、拥挤费等有关政策分析数据;
4) 详细至交通小区或家庭的有关收入、汽车保有量等敏感数据;
5) 涉及地铁、隧道等有关地下构筑物的相关数据。
6) 详细到社区的人口及就业数据、详细到各区县的机动车分车型数据、铁路局的铁路客货运详细数据、交通厅的高速公路客货运详细数据等对模型的准确性有较大影响的数据。
2.符合只有一家公司是合格的或具有特殊价值的经验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具有多名高职以上工程师,人员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可以保证规划的技术质量。该院曾负责历次西安市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一系列的规划,在交通领域还承担了西安市历次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近期交通改善规划等交通规划,对西安市城市的现状及发展都非常的熟悉和了解,掌握了丰富的城市基础资料,具有其他咨询单位不可替代的作用。
3.保障交通规划的延续性的要求: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了西安市几乎全部的城市大规模规划,完成了绝大部分的资料收集与管理、规划协调、政策制定等任务,因此拥有再加上正在进行的西安市渭北工业区规划、西安市总体规划修改规划、航天基地扩区规划、西安市高新区扩区规划等规划,由于规划正在进行中,因此,其中部分资料属于保密级别,不能提供其他单位,但这部分数据却对模型的建立影响较大。便于和其他规划的衔接、后期模型的使用。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78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2)
六、公示期限(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15年11月 2日-------------------–2015年11月6 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安市规划局
地址:劳动南路178号
联系人:黄明亮
电话:***-********
2、财政部门信息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
地址:西安市南大街25号
联系人:郭飞
电话:***-********
八、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西安市规划局
2015年 10 月21 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