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招标公告
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招标公告
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受忻州市公安局委托,就忻州市公安局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意愿、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忻州市公安局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编号:SXXRF-2015(采)029
4.预算金额:叁拾柒万伍仟元整(¥375000元)
二、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不分包,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仪 | 250台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调试、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
4.交货地点:忻州市公安局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需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范围包括执法记录仪);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8.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五、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九原西街)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
收款单位: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行古楼分理处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上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18时前
六、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2日15时
(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2.谈判文件递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年11月12日15时
2.谈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采购单位:忻州市公安局
采购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人电话:153*****296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公园街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人电话:188*****668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九原西街
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015年11月02日 |
山西兴瑞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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