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和山际自然村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和山际自然村道路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闽才招浦字[2015]104号 | 标讯类别: | 省内 |
招标人: | 浦城县仙阳镇山际村村民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国内政府资金 |
业主名称: | 浦城县仙阳镇山际村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南平市 |
项目名称: | 浦城县仙阳镇道路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和浦城县仙阳镇山际自然村道路修复工程 | 所属行业: | 公路工程 |
招标代理: |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评标方式: |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招标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最高控制价: | 18 万元 |
平台使用费:0元
是否记名购买:否
记名材料备注: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企业通过浦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 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试运行阶段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过程中谨记暗评文件(如技术文件等)不得体现投标企业信息,上传后加盖CA电子签章的文件即为正本。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
标书售卖时间(报名时间): | 2015-10-20 09:00:00 | 至 | 2015-10-24 17:00:00 |
质疑时间: | 2015-10-20 09:00:00 | 至 | 2015-10-25 11:00:00 |
答疑/补充通知时间: | 2015-10-20 09:00:00 | 至 | 2015-10-25 17:00:00 |
投标时间: | 2015-10-20 09:00:00 | 至 | 2015-10-30 09:00:00 |
保证金提交时间: | 2015-10-20 09:00:00 | 至 | 2015-10-30 09:00:00 |
开标时间: | 2015-10-30 09:00:00 |
招标公告
闽才招浦字[2015]1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仙阳镇道路安全设施完善工程和浦城县仙阳镇山际自然村道路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仙阳镇山际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上级拨款和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仙阳镇山际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福建省武夷鸿三建工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山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浦城县仙阳镇;
1.2.工程建设规模:约18万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规定的全部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设计说明;
1.4.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三明永达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投标人单位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2.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2.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0月20日到2015年 10 月 24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时30分,到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安信大楼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如需图纸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仟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浦城县仙阳镇山际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浦城县仙阳镇
电话:136*****663
联系人:柳得洪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三八路4号福州商业储运公司综合楼2层,邮编:350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黄先生(浦城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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