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皖M*******
招 标 人: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圆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2015年10月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3
项目名称
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
1.1.4
建设地点
西湖社区
1.1.5
工程规模
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及门面房前人行道绿化养护,养护期为3年;工程投资额约为69万元;养护要求:中耕施肥、整地除草、修剪剥芽、防病除害、树桩绑扎、加土扶正、钩除枯枝、垃圾清理、灌溉排水、设施维修清洗(栏杆、责任牌、绿化宣传牌);绿化带内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等。养护管理质量必须达到行业三级养护管理标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政府投资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1.4.1
投标人
资质条件、能力
1、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园林绿化二级)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严禁挂靠、围标、串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等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履约,否则将视为挂靠行为。如投标人有上述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偏离
■不允许;□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本项目的补遗、答疑、修改、补充公告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2015年11月04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yfzbdl@126.com或致电/传真****-*******,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15年11月05日16时后;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tczbcg.com)“补遗、答疑”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将于2015年11月05日16时前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发布修改、补充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公告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最高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K+(暂列金额+暂估价)×1.03475×1.0015×(1-K)作为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其中养护工程K=0.6;补植工程K=0.8;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30日16时后;
发布方式: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相关下载’一栏中集中发布
提出异议时间:2015年11月04日17时前
澄清时间:2015年11月05日16时后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4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公司、支公司、分支机构及他人账户、投标人一般账户均无效)转入下列账户;不受理银行汇票、本票。付款人的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账户)收款单位: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
银行账号: 131*****380********
投标人可以选择上述其中一个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纳时间:2015年11月19日9时00分前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
投标人已按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天招管[2013]20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
在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送至招标局备案并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取消其半年内的投标资格。本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5.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资信证明原件除外)
3.5.8
装订要求
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的正本、副本均须分别装订。
4.1.1
具体密封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应提交三个密封袋,其中,资信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标袋内;商务标正本、副本及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密封于商务标袋内;资信证明原件(除上述第①条以外)密封于原件袋内。
③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皖M*******)(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文件
在2015年11月19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15年11月19日8:30起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9:00止
地 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2.2
开标后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资信证明文件的原件除外)
4.2.5
投标费用及其他费用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售后不退),未交纳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现场向代理公司交纳100元/次的新点智慧评标系统使用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以上费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从专家库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czbcg.com)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1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和十八集社区第一、二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兼中,但是项目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
9.2
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和十八集社区第一、二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同时开标,先开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绿化工程,后开十八集社区绿化工程。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是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
2.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2.4.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
(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现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
(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调整负责。
(4)“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4.3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
(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
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
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3工程控制价应当本章按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格式计算。
2.4.4规范及定额:
(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2)2005年《安徽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4)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5)2012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期定额》;
(6)省、市截止2015年9月底的有关政策文件;
2.4.5 取费标准: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规费构成及费率、税金构成及税率,具体见本章附表一。
(1)《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中的排污费暂不计列,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文件中费率取0%。
(2)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4] 13号”《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扬尘费污染防治费计取的通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是以定额人工费与机械费之和作为取费基础,其计取标准为:建筑、市政工程费率为2%;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费率为1%。
(3)材料价格:执行《滁州工程造价信息》( 2015年第09期)中的“天长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天长市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不全部分参照“滁州市本级建设工程市场信息价”或通过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价格。
2.4.6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2.4.6.1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额为 0.00万元。
2.4.6.2本工程暂估价项目:无
2.4.7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书面文本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公布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相关下载’一栏中,投标人可在此栏中下载。投标人必须从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站’一栏中下载‘滁州市招投标标准化工具’自行选择光盘进行刻录。
2.4.8光盘刻录注意事项
(1) 招(投)标文件刻录时,使用一般的CD刻录机,不能使用DVD刻录机。
光盘中必须使用从天长市招标采购网中下载的‘滁州市招投标标准化工具’刻录软件,不能使用其他刻录软件,以免损坏光盘。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刻录在可正常运行的光盘中。
(2)投标单位在做好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要将电子版投标文件(TB001.ETB格式)刻录到准备好的投标光盘中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并密封。
(3)同一标段的多个单位工程只能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刻录到同一张光盘中。
(4)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
(5)因光盘中不能直接刻录Excel文件,所有采用Excel格式录入的数据,首先必须经光盘中的转换工具转换成标准的招(投)标文件后,再进行刻录。
(6)为保持Excel数据转换的正确性,Excel报表格式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一致。
(7)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
招标文件内容自动生成在光盘的招标(ZB)目录下。
投标文件内容自动生成在光盘的投标(TB)目录下。
刻完后必须先退出光盘,再插入光盘才能够看到所刻文件,以便于检查数据是否刻进光盘。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取费基数都只能是数字,不能出现计算公式。
措施项目清单(一),措施清单(二)中的合计行务必要删除,不能导入。
刻录完以后,务必要再自动播放光盘,点击“查看数据”按钮,检查数据是否已经刻录到光盘中,如能看到所有的报表,且和文本数据一致,说明就已经刻录成功了;否则就没有刻录成功,需要重新刻录。
光盘刻录不成功,后果各投标人自负。如还有疑问,请致电新点(智慧)软件滁州市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技术支持张炉中158*****819。
2.4.9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
(1)招标人根据控制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最高投标限价,视为合理有效。
2.4.10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发出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应当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商务标商务标(包括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资信证明原件三部分组成:
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①-⑧项目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提供);
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1.2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6)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3.1.3 资信证明文件原件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其中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其中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手持,不得密封);
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提供);
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九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3.4.3投标人已按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天招管[2013]20号文件规定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
3.4.4本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至公管局备案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凡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全部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非因不可抗力不参加开标会、不提交投标文件、不提交评审证件的,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
(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4)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非因不可抗力不递交投标文件的。
(5)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协议的;
(6)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未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送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的。
(7)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资信证明文件应当在授权委托书等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其余所有页均需加盖公章。
3.5.5商务标中的授权书、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5.6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7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收到投标文件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签收。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投标人须交纳的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包括:招投标管理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等。
5.3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5.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将会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3.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为委托代理,则改为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由投标人手持,不得密封,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确认,否则按废标处理。
5.3.3凡是已被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天招管[2012]5号文件规定列入投标人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其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按天招管[2012]5号文件执行。
5.3.4未进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诚信档案的投标人在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须知第3.1.1款所述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其中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原件均可),否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5.3.5在开标会现场,由监督部门先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进行登记,并将登记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确认。
5.4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4.1由公管局监督人员宣布开标纪律;
5.4.2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总数。
如投标人总数少于或等于15家,则全部参与评审;
如投标人总数超过15家,则按递交投标文件时的签到顺序,将投标人设为X,X为编号①、②、③、……,由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各自抽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号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15家参与评审。
未抽到的投标人,无需现场缴纳任何相关费用,退还其投标文件,并应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员应清理现场。
5.4.3由参与评审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4.4监督部门对参与评审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验证并补充登记,同时缴纳相关费用。
5.4.5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将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报送至评标室,交于评委拆封评审;并由监督人员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参与评审投标人情况登记表及财务室出具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表;
5.4.6宣读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及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将商务标中的电子文本(光盘)导入评标系统;
5.4.7进行商务标评委评审阶段;
5.4.8宣布各投标人商务标评审结果,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K值;
5.4.9评标委员会计算(代理机构复核)通过上述评审的评标基准值,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5.4.10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代理机构要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5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从属于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或在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执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3天。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7.5.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非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7.6 重新招标的情形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第四章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工程清单计价(控制价)取费费率
定额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数
园林绿化工程费率
1、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1-1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0.30
1-2
文明施工费
1.00
1-3
安全施工费
1.20
1-4
临时设施费
3.50
1-5
夜间施工费
0.00
1-6
缩短工期10%以内
0.00
1-7
二次搬运费
0.10
1-8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0
1-9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1.30
1-10
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0.60
1-11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0.80
1-12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1.00
2、企业管理费费率
2-1
人工费+机械费
15
3、利润率
3-1
人工费+机械费
10
4、规费
4-1
社会保障费
4-1.1
养老保险费
人工费
22
4-1.2
失业保险费
人工费
3
4-1.3
医疗保险费
人工费
10
4-2
住房公积金
人工费
12
4-3
危险作业意外保险费
人工费
0
4-4
工程排污费
人工费
0
4-补
工伤保险费
税前工程造价(不含本身)
0.15
5、税金费率
5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3.475
附表二
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含人工费调整)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
1.人工费
2.机械费
二
措施项目清单
(一)+(二)
(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费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
其中
3.人工费
4.机械费
(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费
∑(1+2+3+4)×费率
三
其他项目清单费
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
四
规费
(5+6+7+六)
其中
5. 工程排污费
(1+3)×0%
6.社会保障费
6.1养老保险费
(1+3)×22%
6.2失业保险费
(1+3)×3%
6.3医疗保险费
(1+3)×10%
7.住房公积金
(1+3)×12%
五
人工费调整
总工日×37.00
六
工伤保险费
(一+二+三+5+6+7+五)×0.15%
七
税金
(一+二+三+四+五)×规定的相应费率
八
工程造价(含人工费调整)
一+二+三+四+五+七
第二章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
评审
标准
本单位的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审查确定投标及信用保证金交纳到账时间、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查验保证金到账时间、金额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核验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提供)
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其他重要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议
核验身份
1.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①-⑧项目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提供);
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的第1.3项原件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2)投标保证金交纳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4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相应位置加盖本单位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并签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综合单价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综合单价相一致
措施项目费用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费用与措施项目分析表中费用相一致
4.1.5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给出范围及数量
投标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报价
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
4.1.6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及综合单价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改变或遗漏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工程数量、费用或计算错误等,投标报价表中,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金额。上述累计投标报价缺漏错总额(高估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错费用)占原投标报价不得高于3%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等四项费用
不得低于第二章“附表一”中规定费率的90%;必须在投标函中单独列出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四项费用的合计金额。
扬尘污染防治费
执行文件,不得上调或下浮
规费和税金
执行文件,不得上调或下浮
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原报或修正后的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和材料单价
不得比“控制价”相应子目高20%以上
综合单价的一致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综合单价相一致
措施项目费用的一致性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费用与措施项目分析表中费用相一致
政策性调整的人工费
不得比“控制价”中“政策性调整的人工费” 低40%以上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人工费
不得比“控制价”中人工费低20%以上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机械费
不得比“控制价”中机械费低40%以上
材料单价
不得比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信息价缺项的材料以控制价为准)低20%以上
4.1.7
确定预中标人
计算评标基准值,并确定预中标人
1、过低报价范围:投标报价<A值×95%
2、A值、B值、F值的确定
(1)、当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七名(不含七名)以上时:
①、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A值,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A值×95%,将被视为报价过低;
②、所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一个最低报价和低于A值×95%的报价后,其余投标人的报价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B值)并乘以K得出F值。
(2)、当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七名(含七名)以下时:
①、直接计算出算术平均值A值,投标人的报价若低于A值×95%,将被视为报价过低;
②、去掉低于A值×95%报价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B值)并乘以K得出F值。
3、评标基准值:F值为评标基准值。
K为调整系数, K的取值为①1.015, ②1.010,③1.005,④1.0, ⑤0.995,⑥0.99,⑦0.985
4、所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比。
(1)投标人的报价等于或最接近且不高于评标基准值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报价其次接近且不高于评标基准值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只有在报价不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人排名全部结束后,才紧接着按顺序排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投标人名次,其排名方法按投标人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排名
(3)以上在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中,当出现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时,其在相应位置排名的先后顺序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
(4)如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直接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商务标评审表注:
1.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预中标人的确定。
2.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
3.本表所述累计投标报价缺漏错总额占原投标报价格3%以下者,视为投标人主动让利或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不修正总价,工程结算时亦不予调整。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标准进行商务标评审。
1.1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总数。
如投标人总数少于或等于15家,则全部参与评审;
如投标人总数超过15家,则按递交投标文件时的签到顺序,将投标人设为X,X为编号①、②、③、……,由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各自抽取一个属于自己的号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15家参与评审。
未抽到的投标人,无需现场缴纳任何相关费用,退还其投标文件,并应立即离开开标现场。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现场监督人员应清理现场。
1.2 按照本章规定的标准计算评标基准值,并确定预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对评标委员会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资格审查,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 商务标评审
商务评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评审。
3.3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后,按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4.评审内容
4.1 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4.1.3详细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1.3.1投标报价清标:
(1)清标是指通过对需要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者显著异常的数据,为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
(2)清标工作应当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计算机完成。
(3)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① 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② 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③ 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微偏差的情形。
④ 列出投标价格过高或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的偏差幅度和产生原因的摘录。
4.1.3.2投标报价评审: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1.4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审核并确认清标结果,包括工程投标报价的校核、审查全部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各种费用构成的合理性和正确性等内容,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废标条款
5.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和1.4.3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8)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
(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3)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完全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依法给予处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7.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商务标评审前附表。
8.评审结果
8.1除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名,并标明排列顺序。
8.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非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人为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9.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绿化养护
2.工程地点: 天长街道西湖社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天长街道西湖社区第一、二、三、四安置小区及门面房前人行道绿化养护,养护期为3年;养护要求:中耕施肥、整地除草、修剪剥芽、防病除害、树桩绑扎、加土扶正、钩除枯枝、垃圾清理、灌溉排水、设施维修清洗(栏杆、责任牌、绿化宣传牌);绿化带内景观照明设施维护等。养护管理质量必须达到行业三级养护管理标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养护期:3年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4月3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待填)
资质类别和等级: ;(待填)
联系电话: ;(待填)
电子信箱: ;(待填)
通信地址: 。(待填)
1.1.2.5 设计人:
名 称: ;(待填)
资质类别和等级: ;(待填)
联系电话: ;(待填)
电子信箱: ;(待填)
通信地址: 。(待填)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无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合同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招投标法》及《招投标条例》等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此条款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此条款不采用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此条款不采用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月工作计划表、工程进度计划表、主材料进场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每月25日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一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提交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5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此条款不采用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待填)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待填)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待填)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待填)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待填)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待填)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承包人违反城管、环卫等有关管理的规定,被处以罚款的,由承包人承担。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由发包人确保开工前5日内开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完成其工作。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此条款不采用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此条款不采用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此条款不采用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此条款不采用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此条款不采用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招标文件执行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发包人签证、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规定的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待填)
身份证号: ;(待填)
职 务: ;(待填)
联系电话: ;(待填)
电子信箱: ;(待填)
通信地址: 。(待填)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造价管理、资金拨付、工程量确认、图纸变更、签证、现场协调等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开工前7天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完成场地平整,水、电、电讯线路、道路接通到工地,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不执行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执行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不执行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竣工图及完整的竣工资料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一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自行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竣工验收后7天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形式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待填)
身份证号: ;(待填)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级: ;(待填)
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号: ;(待填)
项目负责人执业印章号: ;(待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待填)
联系电话: ;(待填)
电子信箱: ;(待填)
通信地址: ;(待填)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成立项目部,并将项目部组建文报送发包人;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此工程不分包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此条款不采用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此条款不采用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此条款不采用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此条款不采用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此条款不采用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此条款不采用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中标价×10%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按招标文件和通用条款及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待填)
职 务: ;(待填)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待填)
联系电话: ;(待填)
电子信箱: ;(待填)
通信地址: ;(待填)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按通用条款执行 ;
(2)按通用条款执行 ;
(3)按通用条款执行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1、按通用条款执行,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2、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进行施工;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工序验收,承包人提前1天通知监理及发包方预验收。2、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乙方不服从质量管理的,业主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7天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之日7天。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之日7天。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7天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7天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每天5000元罚款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此条款不采用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此条款不执行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此条款不执行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1、承包人进施工现场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达招标文件质量要求,否则发包方有权阻止材料进场,直至追诉违约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由承包人负责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按通用条款执行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发包人签证、图纸变更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双方另行约定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及通用条款执行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第③种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5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5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按招标文件执行; 2、执行信息价的各种材料,其质量标准同时符合信息价要求,承包人投标时的数量和清单控制价不符的,视承包人投标让利,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3、结算价=中标价±工程量变更造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中标价/控制价)±合理工程索赔。(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此条款不采用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此条款不采用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此条款不采用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范围内的总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此条款不采用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及补充条款 。
3、其他价格方式: 1、发包人签证、图纸变更及招标文件规定;2、合同工期内所有政策性调整不执行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此条款不采用 。
预付款支付期限:此条款不采用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此条款不采用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此条款不采用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此条款不采用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月完工合格工程量报告 、竣工结算报告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每月25日前、竣工后7天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此条款不采用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本工程不设预付款;(2)工程款按分期支付:第①次: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5%;第②次: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30%;第③次: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半,付至合同价款的45%;退还履约保证金100%;第④次: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⑤次: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半,付至合同价款的80%;第⑥次:余款待工程养护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工程进度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工程进度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工程进度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1天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3天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7天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此条款不采用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此条款不采用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此条款不采用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此条款不采用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后7天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3天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3天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2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审计定案后7天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3天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工程审计定案后7天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此条款不采用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此条款不采用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此条款不采用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此条款不采用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 ,并将相应维修方案及施工时间报发包人认可;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维修,并有权追诉发包人因此违约而承担的损失。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此条款不执行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承担停工损失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承担停工损失 。
(7)其他: 无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因承包人施工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无条件返工至工程合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顺延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1、项目部组成人员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规定,并接受发包人指纹考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承包人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2、承包人违约转包、分包工程,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约定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签证确认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无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无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无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无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执行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天长市 人民法院起诉。
21、本工程合同养护期内,所有苗木损失、移植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矛盾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合同养护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人全权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22、材料供应: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
23、如中标单位(承包人)不按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养护内容,招标人(发包人)视情节轻重,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包人)自行承担。
补充协议部分:
(一)、养护部分:
1、养护要求:
(1)、按《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中三级标准的相关技术措施及要求进行养护。
(2)、苗木死亡或缺株必须及时更换,中标人需安排专人对养护路段进行看护,看护人员需着标志服和工作证,不少于2人;
(3)、定期进行修剪、浇水、施肥及病虫害防治,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一辆浇水车(需提供行驶证)专职用于养护浇水,且不得用作他用,浇水车水箱载水不少于10吨,春秋季(3—5月,10—12月)每周浇水不少于三次,夏季(6—9月)每周浇水不少于五次,冬季(1、2月)每周浇水不少于一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签需购买不低于3吨的进口复合肥和2吨尿素存放于物业办公室,每次施肥前到物业领取并接受监督,每年施肥不少于四次,每次每平方米施尿素不少于40克,复合肥不少于80克。保持养护植物生长势旺盛;
(4)、对绿岛内的杂草及时清除,绿岛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于因修剪等因乙方施工产生的垃圾须及时清走。
(5)、遇重大活动或节日,须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2、招标方对中标方的检查考核
(1)、招标方对中标方的检查考核每周不少于两次;
(2)、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见本章附件)进行检查考核,按其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3)、重大活动或节日时,未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的,除按上款处罚以外,每次还处罚500——2000元;
(4)、养护期结束时,应将绿化设施进行维修完好后,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甲方。确保绿化苗木无缺株,否则按苗木工程价的二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上述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养护中标方需按每半月向物业办公室报送养护计划,并建立养护台帐,记录每天养护工作,物业办公室巡查人员随时查阅。
3、本合同文本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
附件 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绿化养护
1物业办公室对养护公司的检查考核
1.1 物业办公室对养护公司的检查考核每周不少于一次;
1.2 按《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细则》进行检查考核,按其标准对养护公司进行处罚。
1.3 重大活动或节日时,未按园林处要求做好相应工作的,除按上款处罚以外,每次还处罚500——2000元;
1.4 养护期结束时,应将绿化设施进行维修完好后,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给物业办公室。确保绿化苗木无缺株,否则按苗木工程价的二倍从工程款中扣除。
上述扣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考核细则及要求
2.1 乔木行道树
2.1.1 修剪
(1)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及时修剪定型,截口 平整,不拉伤树皮。截口进行防腐处理。
(2)枝条分布均匀,无枯枝,基本生长季节无异常黄叶。
(3)妥善处理树线,树屋矛盾,无事故隐患。
(4)同条道路行道树同树种树形留养一致。
2.1.2 剥芽
(1)根据树种确定剥芽次数及剥芽部位。剥芽需及时,芽长不超过10㎝。
(2)剥芽时不允许拉伤树皮。
2.1.3 病虫害防治
(1)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2)用药配比正确,操作安全,喷药均匀,不发生药害事故。
2.1.4 树木扶正,施肥
(1)视树木生长势,及时施基肥,追肥。
(2)树木及时扶正,灾害性天气季节及时检查清理短枝,倒伏树木。
(3)夏季及时抗旱,冬季易冻害的树木及时防冻处理。
2.1.5 保存率
(1)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
(2)视种植季节,及时补植
(3)如出现死亡树木,及时倒伐。
2.2 花灌木
2.2.1 灌木修剪、剥芽
(1)根据花灌木品种生长习性,进行修剪剥芽(含脚芽)。
(2)基本无枯枝败叶,基本无修后枝叶残存或散乱不清。
(3)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缺株视季节及时补种。
2.2.2绿篱修剪
(1)修剪面整齐划一,目测一条线或光滑曲面。
(2)日常修理基本到位,不脱脚,不得出现单枝(芽)超出5㎝未剪现象。
(3)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缺株视季节及时补缺。
2.2.3 球类修剪
(1)球形丰满,完整,球面光滑密实,无明显空洞,同一要求的球类大小保持一致。
(2)日常修剪及时到位,不脱脚不得出现单枝(芽)超出5㎝未剪现象。
(3)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缺株视季节及时补种。
2.2.4 病虫害防治
(1)及时防治和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2)用药配比正确,操作安全,基本不发生事故。
2.2.5施肥、抗旱、扶正、叶面蒙尘清除。
(1)根据植株生长势及时施基肥,追肥。
(2)植株基本无歪斜、倒伏现象。
(3)叶面基本无蒙尘及枯滞物。
(4)及时抗旱等。
2.3 地被草坪
3.3.1 修剪
根据不同地被,草坪,及时修剪修剪高度符合要求,单株杂草高度不高于10㎝。
2.3.2 杂草清除
草坪基本生长正常,经常修剪,无明显的裸露地面、杂草、垃圾。杂草率≤3%。
2.4 设施维护
2.4.1 绿化设施维护
绿化设施维护良好
2.4.2 设施完好率
设施完好率98%,重大缺损应在三天内及时修补。
2.5 卫生保洁
2.5.1 绿地保结
植物生长基本正常,无明显杂草、缺株、绿地整洁,基本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
2.5.2 植物垃圾处理
废弃物(如树枝等)做到日产日清。
2.6 绿地保护
绿地内基本无堆物,堆料,树干无钉栓刻画,乱张贴等现象。
2.7 资料档案
2.7.1 绿化养护台帐
绿化资料分类清楚,基础数据,图纸齐备。
2.7 2 绿化养护计划及总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
2.8 其他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应急事件
3 评分标准
3.1 乔木行道树
3.1.1 修剪
(1)每次抽查30株,未按树种要求修剪,每两处扣120元,截口不平,截口直径15㎝以上树木未进行防腐处理,一处扣60元。
(2)每次抽查30株,枯枝败叶未及时清除,每两处扣90元。
(3)未及时处理,每两次扣150元。
3.1.2 剥芽
(1)每次抽查10株,发现剥芽未剥清或未剥到位,每两株扣60元。
(2)发现树皮拉伤现象,每两处扣90元。
3.1.3 病虫害防治
(1)每次抽查30株,发现有明显虫口,巢虫冥,危害率10%至20%内扣90元,危害率在20%至30%内扣180元 ,超过30%扣450元,
(2)药液比例配制不正确造成树木伤害,每次扣150元。
3.1.4 树木扶正,施肥
(1)每次抽查20株,发现树木长势衰弱,歪斜。每两株扣90元。
(2)每次抽查20株,树木严重缺水或积水,每两株扣75元。
(3)不及时进行防冻处理的扣450元。
3.1.5 保存率
(1)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发现每两株扣90元。
(2)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去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3.2 花灌木
3.2.1 灌木修剪、剥芽
(1)每次抽查20株,未按要求进行修剪、剥芽,发现每两株扣30元
(2)枯枝败叶未及时清除,发现每两株扣30元。
(3)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发现每两株扣75元。
(4)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苗木费及补栽费用。
3.2.2 绿篱修剪
(1)每次抽查50㎡绿篱,发现修剪线条缺断或不一致,合格率低于85%至90%之间扣90元,合格率低于85%扣180元。
(2)发现修后枝叶残存,单枝(芽)超出5㎝未剪现象每两株扣90元。
(3)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发现每两株扣90元。
(4)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3.2.3 球类修剪
(1)每次抽查30株,未按要求进行留养修剪,造成球面空洞,球类大小不一,发现每两株扣90元(原来大小不一的逐渐留养至一致)。
(2)发现修后枝叶残存单枝(芽)超出5㎝未剪现象每两处扣60元。
(3)新栽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7%,原有树木保存率不低于98%,的发现每两株扣90元。
(4)及时补栽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否则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苗木费与补植费用。
3.2.4 病虫害防治
(1)每次抽查50株,发现有明显虫口,虫粪,成(幼)虫,危害率在10%至15%内扣60元,在15%至20%内扣150元,超过20%每增加5%扣300元。
(2)药液比例配制不正确,造成树木伤害每次扣150元。
3.2.5施肥、抗旱、扶正、叶面蒙尘清除。
(1)每次抽查50株,发现一株长势衰弱,扣30元。
(2)歪斜植株不及时扶,每发现两株扣30元。
(3)叶面蒙尘或粘滞物不及时清除,每发现两株扣60元。
(4)树木严重缺水,叶片枯萎每发现一株扣30元。
3.3 地被草坪
3.3.1 修剪
不及时修剪的扣300元;杂草高于10㎝,每株扣30元。
3.3.2杂草清除
每次抽查100㎡,3%<杂草率≤5%扣90元,5%≤杂草率<10%扣180元,高于10%每上升5%扣300元。
3.4 设施维护
3.4.1 护栏及树池无明显破损,钉栓刻画乱张贴。油漆剥落等。每两处扣90元。
3.4.2 设施完好率在95%至95%内的扣60元,在90%至95%内的扣150元,90%以下每下降5%扣300元。
3.5 卫生保洁
3.5.1 绿地内有树挂(塑料袋)等,每两个扣30元。
3.5.2 垃圾处理和收集不及时的,每两处扣90元。
3.6 绿地保护
检查中每发现两处扣90元。
3.7 资料档案
3.7.1 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台帐视情况每次扣150-600元。
3.7.2 月度工作总结及周养护计划未及时报送每次扣150元。
3.8 其他
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击和重大任务,每次加300元。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在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相关下载’一栏中集中发布。
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①-⑧项目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
⑤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证书
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提供);
⑦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的养老保险证明凭证;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⑧中国人民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2)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可扩展填写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二:商务标目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投标函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5)电子清单计价文件光盘
(6)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2012年至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及处罚记录、无质量事故、无亡人安全事故发生,无行贿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一、本公司郑重承诺: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十二、如我公司中标,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照建政﹝2012﹞255号文件、建政﹝2012﹞25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3)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 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 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
6、本工程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共计 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见天长市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tczbcg.com/)。
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
(项目名称)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
投 标 人: (单位签字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签字盖章)
编 制 人: (签字盖造价专业人员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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