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湖建设二期工程(凤鸣湖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凤鸣湖建设二期工程(凤鸣湖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2015/11/2 10:33: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鸣湖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凤鸣湖土方工程)已由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以掇政办函[2015]11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

招标范围:凤鸣湖填方及挖方工程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专业叁级项目经理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单位必须在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

四、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报名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报名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进行审验。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11月2日8:00时至2015年11月6日17:00时

地 点: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17时00分(以汇入指定银行入账回单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即收款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荆门掇刀支行,账号:175*****040014048。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将“项目名称”填入银行汇款单(或银行支付页面)的备注/附言中。付款账号必须为投标单位办理网员登记时登记的基本账号,投标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上述信息,以确认保证金支付,否则无效。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8时30分,地点: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本人项目经理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严祥军 联系电话:135*****288

招标代理机构:荆门市晨皓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金玲 联系电话:****-*******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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