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大公镇姜桥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海安县大公镇姜桥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经镇政府批准建设。工程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姜桥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大公镇姜桥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海安县大公镇姜桥村15组。
(3)工程规模:①两层楼房建筑面积约820㎡,②一层建筑面积约209.31㎡,最高控制价999860元。
(4)招标范围:土建、安装。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总包干。
(6)工期要求:7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2015年9月5日~2015年11月14日。
(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垫资能力。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资料费300元(不退)。
4.本工程中标方式:有效报价中的次低价中标。
5.开标时间:2015年9月2日9时在大公镇成人教育中心校一楼会议室。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4日起至8月28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公镇政府内(法律服务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大公镇姜桥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0*****058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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