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招标公告

环保局魏县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人名称: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 :魏县平安路8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雪娇156*****0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邯山区中华南大街6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杜小虎****-*******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用途 :PM2.5、PM10、CO、O3、SO2和NOX等六项指标大气站
项目实施地点 :魏县环境保护局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国家注册资质生产企业或具备经营资质的代理经销商,提供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若供应商为所投设备的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商或者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供应商须有国内空气系统在线监测设备的业绩,需提供目前同行业用户使用情况的资料,并提供用户名单及电话以备查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4、供货商必需在河北省内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近一年的机构完税证明),需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备品备件,保证1小时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的能力;5、产品系统能够接入国家及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且符合河北省通讯协议的要求;6、投标方所投仪器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分析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比对测试仪器。其他主要气体分析仪器需通过EPA或CMP认证;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请携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相应业绩、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厂家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料。注:(以上证件报名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11-0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魏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魏县魏州东路68号)
供货时间:供货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本项目严禁分包和转包

标签: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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