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信息化系统属地融合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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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信息化系统属地融合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嘉政采招(2023)第28号

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信息化系统属地融合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信息化系统属地融合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根据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属于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
2.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政策扶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线上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110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82*****3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三楼

传 真:05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陈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

质疑联系人:陈喜根

质疑联系方式:057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曹先生,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标签: 信息化系统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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