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工程第2次
北安市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工程第2次
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满足采购方需求,达技术标准,符合学校要求
项目名称:北安市中心幼儿园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工程(第2次)
服务周期:4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竞采最低限制:¥*******.04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北安市中心幼儿园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2023-07-11 18:48:07
报名结束时间:2023-07-14 00:00:00
发布时间:2023-07-11 15:47:38
采购编号:HLJGCYB********Z202*****251
采购单位:北安市中心幼儿园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1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未存在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证企相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明细。
3、项目班子人员: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人员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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